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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0-05-05 13:03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浏览:29次

一、学校全称: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校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2188号

五、学校概况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A档)、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学校位于皖东历史文化名城滁州市,紧邻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琅琊山。学校占地总面积1000余亩,教学、生活设施完善,固定资产总值6.3亿元,全日制在校学生1.3万余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538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69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386人,“双师型”教师237人 。学校立足地方办学,设置高职专业47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1亿元,建有9大实训中心,与博西华等企业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223个。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0 年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3850人,其中面向高中毕业生 1500人,面向中职毕业生2100人,退役士兵专项计划50人,革命老区专项计划200人。

七、校考报名

(一)报名对象

填报我校志愿且全省文化素质测试达线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考生于 2020 年6月4日至 6 月10日 登陆我校报名网站 http://cwc.chzc.edu.cn/wsjf/login在线报名并交费。

(三)志愿设置

我校共设置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四)报名条件

报考空中乘务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2个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态匀称,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裸露部位不纹身;男生身高172-186cm,女生身高162-176cm。

八、测试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统一采取“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测试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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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测试办法

1.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和报考专项计划的退役军人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的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全部采用网络在线测试方式。

2.免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免试和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相关文件执行。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退役士兵免于文化素质测试,只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三)成绩计算规则

学校根据校考测试成绩、招生计划及考生人数分别划定各类型考生校考合格分数线,校考分数不计入入学测试总成绩。符合拔尖人才免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校考为合格,且优先录取。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的退役军人以校考成绩作为入学测试成绩。

九、录取

(一)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统一组织录取。

(二)根据考生全省文化素质统考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和中职考生进行分类录取;总分相同时,按校考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三)退役士兵报考专项计划的,录取规则参考《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6〕33号)有关规定执行;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报考我校革命老区专项计划,具体招录方式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9〕3号)执行。

(四)经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免技能测试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信息将在学校网站公示。

(五)录取确认。参加分类考试被预录取的考生须在6月17日-19日登录志愿填报网站gkbm.ahzsks.cn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面向中职扩招报名考生仅能参加2020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六)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十、纪律与监督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我校将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三十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及安徽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全面落实“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如有疑问可向学校招生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0550—3854616;同时可拨打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考生在分类考试招生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十一、收费及资助政策

(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凡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须交纳100元考试费,缴费办法见网站公告。

(二)学校各项收费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标准执行,文科类3500元/年,理科类3900元/年,艺术类6500元/年,空中乘务专业7000元/年。住宿费4人间1000元/年,6人间800元/年。

(三)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勤助贷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助学金等,并开通了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确保每位考生不会因学费问题而辍学。

十二、其他

(一)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二)所有参加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

(三)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学生完成学业后,学校颁发经教育部备案的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五)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三、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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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联系方式

咨询QQ:828824399(群) 2335112165 992587683

咨询热线:0550-3854670 3854672 3854668

学校网址:https://www.chzc.edu.cn/

邮编:2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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