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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18 02:58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浏览:43次

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江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招生工作,是指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及“德、智、体、美、劳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国标代码:13867

第七条 办学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318号(艾溪湖校区)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上海南路168号(上海路校区)

第八条 办学性质:江西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九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十条 学 制:三年

第十一条 办学特色:学校秉承“学严行正 用心制造”的校训,坚持以师生为根本,遵循特色办学、开放办学、合作办学的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与省内外多个骨干企业合作开办校企“订单班”,实行“定制化”人才培养,保障学生定向就业。学校开设有40个高职专业,建设有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协同创新中心)4个、省级高职专业技能实训中心3个,获批国家骨干专业2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2个、省级重点(骨干)专业3个。学校先后荣获江西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全国机械行业文明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评估优秀单位、江西省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和江西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等称号。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2023年度招生工作通知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经全国统一高考后,按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按 《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执行)。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进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要求有艺术类合格证。

第十四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五条 考生语种要求为英语或其他语种,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各专业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国家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空中乘务专业要求:1.容貌较好、五官端正、体型匀称、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语言表达清晰、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2.女生身高:162cm--174cm, 男生身高:172cm--184cm;3.视力《C字表》:女生校正视力不低于0.5,男生校正视力不低于0.7;4.体重:身高(厘米数)减110的正负10%之内。

第十七条 开班原则:每个专业选报人数不少于20人,少于2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

第十八条 2023年招收专业及学费标准,具体如下表所示:

隶属学院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费(元/人.年)

备注

机械工程学院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460102

5600


数控技术

460103

5600

国家骨干专业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460104

5600


工业设计

460105

5600


智能焊接技术

460110

5600


增材制造技术

460112

56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460113

5600

省级特色专业

无人机应用技术

460609

5600


智能制造学院

电梯工程技术

460206

56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301

5600

省级优势专业

智能控制技术

460303

56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305

56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460306

56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510101

5600


应用电子技术

510103

5600

国家骨干专业

现代通信技术

510301

5600


汽车与航空学院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460701

56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460702

5600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460704

56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0211

5600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500603

5600


信息工程学院

物联网应用技术

510102

5600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510106

56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56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510202

5600


软件技术

510203

5600


大数据技术

510205

5600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510208

5600


经济管理学院

空中乘务

500405

5600

要求面试合格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5600

省级骨干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

530501

5600


市场营销

530605

5600


电子商务

530701

5600


现代物流管理

530802

5600


商务英语

570201

5600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440102

5600


建筑工程技术

440301

5600


工程造价

440501

5600


数字媒体技术

510204

5600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550103

5600

要求有艺术合格证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录取结果将按上级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学校网站查询。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按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规定的当年度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同时,学校积极为学生构筑“专升本”立交桥,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江西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进入江西省属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并由实施本科教育的高校颁发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第二十二条 关于资助政策: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三条 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本年度招生专业介绍、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学校官网。

第二十六条 根据学校2023年招生实际,安排2023级信息工程学院新生和相关专业的新生,第一学年在上海路校区学习,第二学年返回艾溪湖校区,具体专业分配以开学前学校官微发布的通知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18号

邮 编:330095

招生咨询电话:0791—88122812/88122919/88122318

              13607080685(王老师)

传 真:0791—88122735

学校网址: http://www.jxm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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