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3年河北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12561 办学层次:专科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市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优质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北京市首批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项目试点单位。
现有校本部(通州)、东城、朝阳、涿州四个校区,总占地面积30余万平方米。教职工650余人,学生规模近6000人。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牵头院校公布的《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二)基本条件
1.已通过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二、录取办法
(一)考试组织
2023年高职单招各专业划分为不同的考试类,实行院校联合考试招生,由牵头院校负责该考试类的报考缴费、命题、组考等工作。
(二)成绩依据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每科150分,满分300分;职业技能考试采取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等方式进行,满分450分。
具体考试内容按考生类别分为以下两类:
1.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以下简称“统考考生”),文化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中语文、数学科目的成绩折算替代。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如未参加考试,则文化考试成绩为零分。“学考”成绩科目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替代(所缺科目成绩为零分)。
职业技能考试由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基础考试部分满分100分,由牵头院校根据各考试类所含专业特点,从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7个科目中指定1个科目进行笔试。具有相应科目“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考生,使用该科目“学考”成绩折算替代。没有相应科目“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专业基础考试,如未参加,则专业基础考试部分成绩为零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部分满分350分,由牵头院校负责命题并组织测试,对于报考艺术类专业且有全省艺术统考成绩的考生可直接使用相对应的专业成绩折算替代。
考生相关“学考”成绩由河北省教育厅中考中心提供,各科目成绩具体折算办法按照牵头院校确定办法执行。
2.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的考生(以下简称“对口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由牵头院校负责组织。“对口考生”均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具有2023年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且报考对口计划的,可以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总分390分)折算替代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450分);没有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三)志愿填报
考生依据相关要求和个人意愿填报志愿,不得跨考试类填报志愿。
(四)录取原则
1.录取由各考试类牵头院校组织,实行按考试类分类录取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设集中志愿和征集志愿。
2.采用各考试类牵头院校提供的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同等分数情况下,比较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考试的语文、数学和职业技能成绩中专业基础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果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录取。
3.所有招生专业对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执行。
4.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及录取。
5.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
6.入学后,公共外语课为英语。
(五)免试录取
1.免试录取条件: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同或者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2.退役士兵报考高职单招免于文化素质考试,但须参加所报考的考试类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3.报考:申请免试的考生,须符合以上规定并且已参加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报考、缴费。
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由本人持获奖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证、毕业证等证件,于3月25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5231250)。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免试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3天后,最终上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
三、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各专业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为: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主题乐园运营与管理)、建设工程管理专业6000元/学年;人物形象设计(形象管理)(美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住宿费750-900元/学年。
四、奖资助政策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财贸综合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和高职新生奖学金。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六、联系方式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
涿州校区地址:河北省涿州市双塔区大石桥团结路8号
招生办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中心一层
邮政编码:101101
联系电话:010-65231250、89532004、65253959
电子邮箱:zsbgs@bjczy.edu.cn
官方微信:bjczy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