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二、校址: 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学院路 9 号
三、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五、招生计划: 2021 年我院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数为 2061
名,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专业科类 | 计划数 |
备注 | ||
面向 普通 高中 | 面向 中职 | 退役 士兵 | |||||
520101K | 临床医学 | 三 | 医药卫生 | 561 | 200 | 乡村医生定向 | |
520703K | 预防医学 | 三 | 医药卫生 | 30 | 20 | ||
520201 | 护理 | 三 | 医药卫生 | 210 | 240 | ||
520202 | 助产 | 三 | 医药卫生 | 25 | 25 | 只招女生 | |
520501 | 医学检验技术 | 三 | 医药卫生 | 60 | 40 | ||
520502 | 医学影像技术 | 三 | 医药卫生 | 60 | 40 | ||
520601 | 康复治疗技术 | 三 | 医药卫生 | 30 | 20 | ||
520507 | 医学美容技术 | 三 | 医药卫生 | 20 | 10 | 只招女生 | |
520901 | 眼视光技术 | 三 | 医药卫生 | 10 | 10 | ||
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三 | 公共管理与服务 | 10 | 20 | ||
520801 | 健康管理 | 三 | 医药卫生 | 10 | 10 | ||
590104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三 | 公共管理与服务 | 10 | 10 | ||
590101 | 社会工作 | 三 | 公共管理与服务 | 10 | 10 | ||
公共事务管理 | 三 | 公共管理与服务 | 10 | 10 |
- 1 -
520417 | 中医养生保健 | 三 | 医药卫生 | 10 | 10 | ||
5208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三 | 医药卫生 | 80 | 20 | ||
420908 |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 | 三 | 资源环境与安全 | 20 | 10 | ||
490208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三 | 食品药品与粮食 | 10 | 10 | ||
520301 | 药学 | 三 | 医药卫生 | 30 | 20 | ||
520504 | 口腔医学技术 | 三 | 医药卫生 | 60 | 60 | ||
合计 | 1266 | 795 |
最终以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已参加安徽省 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二) 报名时间:2021 年 3 月 26 日至 3 月 31 日
(三) 报名方式: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网址: http://gkbm.ahzsks.cn。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须 填报我院志愿。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 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七、志愿填报
考生可填报 3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服从志愿。
八、考试办法
根据安徽省 2021 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规定,我 院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 业适应性测试) ”评价方式。
(一)文化素质测试。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由安徽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笔试、阅卷,
统一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文化素质测试考点设在各市、 县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
(二) 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备注 |
文化素质测试 | 4 月 17 日上午 | 语文、数学、英语合卷 |
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村医定向生) | 4 月 24 日-4 月 25 日
4 月 24 日 | 以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 测试办法等另行通知。 |
(三) 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凡是报考我院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上的考生,均应参加由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1.职业适应性测试(定向生)
(1) 测试对象:报考我院乡村医生定向培养的考生
(2) 测试内容:由学院组织成立职业适应性测试专家组命题,主要考查考生的心理素质方面的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四个模块,总分 300 分,采用网络面试方式进行测试。测试大纲详见我院网站招生信息栏。
(3) 成绩合成: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4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60% 。
(4) 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 年 4 月 24 日。
地点:线上面试,考生所在地。
2.职业适应性测试
(1) 测试对象:普通高中考生和部分(除护理、助产专业)中职报名考生
(2) 测试内容:由学院组织成立职业适应性测试专家组命题,主要考查考生心理素质方面的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模块,总分 300 分,采用网络面试方式进行测试。测试大纲详见我院网站招生信息栏。
(3) 成绩合成: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40%+职业 适应性测试成绩×60% 。
(4) 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 年 4 月 24 日- 25 日。
地点:线上面试,考生所在地。
3. 职业技能测试
(1) 测试对象: 报考我院护理、助产专业的中职毕业考生
(2) 测试内容: 护理学基础基本技能,总分 300 分,采用网络面试方式进行测试。测试大纲详见我院网站招生信息栏。
(3) 成绩合成: 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60% 。
(4) 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 年 4 月 24 日- 25 日。
地点: 线上面试,考生所在地。
九、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合成总成绩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
2.除临床医学专业外的考生依据合成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 150 分视为校考不合格,不予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以校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临床医学专业为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专业,录取时依据分县区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结合培养县区定向就业需求和考生意愿,学院会同县区卫健委择优录取。
4.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只招收女生,其它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5.体检要求:按国家教育部和卫健委颁布的《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执行。报到后学院将按照学籍 管理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新生体检,如查出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者,学院将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时间安排
(一)2021 年 3 月 26 日至 3 月 31 日,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进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
(二) 2021 年 4 月 17 日(9:00—11:30) ,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
(三) 2021 年 4 月 24 日-4 月 25 日,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四) 2021 年 5 月 11 日,学院公布预录取学生名单,并在我院校园网主页和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五) 2021 年 5 月 12 日—13 日,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院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选择我院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即被我院正式录取,无需另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六) 2021 年 5 月 20 日,我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
十一、专业调整
非定向考生开学后可申请转专业。具体以教育部 41 号令和学院转专业管理规定为准。
十二、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种类是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历证书,名称为“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内容按国家教育部文件规定填写。
十三、收费标准:本次考试收取 100 元报名费。学费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所有收费项目在寄达录取通知书时具体说明。
十四、奖贷助补免措施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8000 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 学年。
2.优秀学生奖学金: 分为特等 1000 元/学年、一等 800 元/学年、二等 600 元/学年、三等 400 元/学年。
(二) 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可在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安徽省) 两家机构申请。
(三) 勤工助学
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供学生申请。
(四) 困难补助
1.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为 4000 元/学年、3000 元/学 年、2000 元/学年三个档次,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
2.临时困难补助
资助因疾病或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引起生活困难的学生。
(五) 孤儿免学费
孤儿凭录取通知书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孤儿证明免除学费。
十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66--3388559、3388560,
邮编: 247099,学院网址: http://www.ahwsjkxy.edu. cn
十六、承诺与监督: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 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 招生录取工作。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 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实施阳光招生,接受全社 会监督: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 0566- 3388858,邮箱: ahwsjkzyxyjcsjc@sina.com 。安 徽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举 报 电 话 0551-63609561,举报信箱:
jiancha@ahedu.gov.cn。
十七、本章程经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院长办公会、党 委会讨论审查通过后,适用于 2021 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自 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八、本章程由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授权招生主管部 门解释。
十九、本章程若与国家、省级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 以国家、省级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二十、若有未尽事宜将在学院网站及时补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