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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传媒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06 00:24辽宁传媒学院浏览:42次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全称:辽宁传媒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  

3.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5.5万平方米(约合1282.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5平方米;生师比18.5;专任教师37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1%,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4.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674.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181.3元;图书89万册,生均图书98.7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经校务会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语种:各专业招生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一)本科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130310

动画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2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3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4

130506

公共艺术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5

130509T

艺术与科技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6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7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8

130311T

影视摄影与制作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9

130404

摄影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0

130308

录音艺术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1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2

130306

戏剧影视导演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3

130405T

书法学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4

130301

表演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5

130501

艺术设计学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6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7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8

082803

风景园林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艺术学

23000元/年/生

19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20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文学

23000元/年/生

21

050303

广告学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文学

23000元/年/生

22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工学

23000元/年/生

23

050304

传播学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文学

23000元/年/生

24

050307T

数字出版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文学

23000元/年/生

25

120503

信息资源管理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26

120903

会展经济与管理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27

120802T

电子商务及法律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28

120108T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29

120205

国际商务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30

120105

工程造价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31

050301

新闻学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文学

23000元/年/生

(二)专科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学费         (元/年/生)

1

650101

艺术设计

(数字动画设计)

三年

3-5年

艺术文/艺术理

15000元/年/生

2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雕塑艺术设计)

三年

3-5年

艺术文/艺术理

15000元/年/生

3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3-5年

艺术文/艺术理

15000元/年/生

4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3-5年

艺术文/艺术理

15000元/年/生

5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三年

3-5年

文史/理工

15000元/年/生

6

540104

建筑室内设计

三年

3-5年

文史/理工

15000元/年/生

7

630701

市场营销

三年

3-5年

文史/理工

10000元/年/生

8

6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三年

3-5年

文史/理工

10000元/年/生

9

600405

空中乘务

三年

3-5年

文史/理工

15000元/年/生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传媒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传媒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传媒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一)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依据辽价发[2016]36号相关文件,依据收费许可及备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校本科艺术类各专业学费为25000元/年/生,本科普通类各专业学费为23000元/年/生;专科市场营销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为10000元/年/生,其余各专科专业学费为15000元/年/生。住宿费待定。

注:2020年起我校招生收费标准以此章程为准。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执行《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的规定,按月计办理退学费、住宿费。

(三)给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享受学校校长奖学金、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市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按照《辽宁传媒学院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比发放。

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学年,市长奖学金6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学年。

每年10月中下旬进行奖、助学金的评比,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奖、助学金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评比,并对评比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六、录取办法

     严格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一)投档比例: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本科提前批、本科批第二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动画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录音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

(四)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五)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非校考):

1.美术类本、专科专业: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生源省美术统考本、专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生源省规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控制线以上。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计算综合分。依据考生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综合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2.非美术类专业:

报考我校非美术类非校考专业,需获得对应专业的省级统(联)考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上,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0.6+专业课成绩(统考)*0.4”计算综合分。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文理统一排队。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辽宁省生源考生报考录音艺术专业,需获得辽宁省戏剧与影视学类包括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专业,至少其中一个专业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上,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0.6+专业课成绩(统考)*0.4”计算综合分。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文理统一排队。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普通类本、专科专业录取原则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于使用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在分数优先的原则内,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如投档成绩相同,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对于使用有序志愿录取的省份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如投档成绩相同,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六)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9745555、89745666

学院网址:http://www.lncu.cn/

(七)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报考条件

(1)按照教育部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文件要求,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3)根据专业需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形象良好,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个发音器官无缺陷。

2.各省校考考试形式及录取办法调整如下:

序号

校考

省份

校考专业

录取办法

考试形式

1

辽宁

书法学

承认辽宁省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取消校考

2

黑龙江

戏剧影视文学

承认黑龙江省编导省统考成绩,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取消校考

戏剧影视导演

承认黑龙江省编导省统考成绩,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取消校考

摄影

承认黑龙江省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取消校考

影视摄影与制作

承认黑龙江省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取消校考

3

吉林

戏剧影视文学

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在吉林省的校考合格成绩,按文化课录取。

取消校考

戏剧影视导演

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在吉林省的校考合格成绩,按文化课录取。

取消校考

广播电视编导

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在吉林省的校考合格成绩,按文化课录取。

取消校考

播音与主持艺术

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在吉林省的校考合格成绩,按文化课录取。

取消校考

4

安徽

播音与主持艺术

承认安徽省统考成绩(模块一)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影视摄影与制作

承认安徽省统考成绩(模块七)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

承认安徽省统考成绩(模块二)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录音艺术

承认安徽省统考成绩(模块八)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摄影

承认安徽省统考成绩(模块七)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5

河北

影视摄影与制作

承认河北省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

承认河北省校级联考成绩,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使用联考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

承认河北省校级联考成绩,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使用联考成绩

书法学

承认河北省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6

山东

影视摄影与制作

按校考成绩录取

线上网络视频

摄影

按校考成绩录取

线上网络视频

录音艺术

按校考成绩录取

线上网络视频

书法学

按校考成绩录取

线上网络视频

播音与主持艺术

按校考成绩录取

线上网络视频

空中乘务

按校考成绩录取

线上网络视频

3.校考专业及考试内容

序号

专业名称

考试内容

考试形式

1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一、自备稿件

二、指定稿件及评述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2

摄影

一、摄影作品分析

二、命题创作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3

影视摄影与制作

一、摄影作品分析

二、命题创作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4

录音艺术

一、音乐听辨

二、场景声音描述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5

书法学

一、隶书临摹

二、楷书临摹

三、行书创作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6

空中乘务

一、中英文朗诵

二、形体展示

三、制服表演展示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校考具体考试省份、时间、形式等信息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考录取原则:

凡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若生源省有省统(联)考,考生须获得相应省统(联)考专业合格证,且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我校则同时承认省联考与其他本科院校校考合格成绩),如校考专业课成绩同分,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以上校考专业考试成绩信息查询请登陆辽宁传媒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lncu.cn/。

(八)注意事项

本招生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市及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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