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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2021-01-24 10:24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浏览:21次

一、总则

根据省教育厅《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1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培养模式,确保2021年普通高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高职单招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报名、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四川商务职业学院(部编代码13812)。

学校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188号

成都市青羊区文家场正街227号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三、组织保障

学院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上级指导、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院监审处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名条件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

2.身心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报名方式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考生在2021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登陆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报名,选择学校。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校确认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3月17日8:00至20日18:00登录四川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csw.edu.cn)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输入14位高考考生号报名,完善报名信息,确定专业志愿,网上缴纳报名费130元/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报名成功考生可在3月24日12:00至3月26日12:00登录四川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csw.edu.cn)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打印《四川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和《四川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准确填报个人信息,特别是手机号码和地址(手机号码在考试、录取期间必须24小时畅通,地址必须包括“市州、区县、乡镇、街道或小区门牌号码等”)。

(2)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建议考生勾选“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在录取时按专业大类划线(经济管理类包括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实务、连锁经营管理、金融管理、会计、会计信息管理、互联网金融、国际商务、药品经营与管理、商务英语、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文秘、移动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旅游服务一类包括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旅游服务二类为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电子信息类包括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信息安全与管理、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专业;体育类为休闲体育专业;艺术类包括环境艺术设计、影视动画、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可在同一专业大类中进行专业调整。

4、资格审核

(1)报名结束后,学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报送至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报名合格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

(3)考生报名后,在学院规定时间到校参加考试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四川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和《四川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准考证》,准考证须加盖学院招生就业处专用章,并请妥善保管,考试时需出具。

②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考生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六、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9:00-11:30。

2、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13:00-18:00

(二)考试地点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和盛校区(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188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我校语文按100%计算,数学按40%进行折算,英语按60%进行折算,折算后文化总分为200分。文化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取整分值;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或者机考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采用现场考核、答问或者机考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八、录取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按专业类别(经济管理类、电子信息类、旅游服务一类、旅游服务二类、艺术类、体育类)分普高类和对口类划定文化考试和面试、技能考核总成绩的合格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1.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学院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折合成绩与面试、技能考核成绩相加之和作为考生的录取依据,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无加分政策。

4.同分数考生按语文、技能综合测试、英语、数学排序。

5.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5日至9日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不再递补。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九、申诉渠道

考生对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有异议的,可向学院纪检监审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28-61935385,也可直接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诉。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2021年9月初(详细日期见录取通知书)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三)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十二、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scsw.edu.cn/

联系电话:(028)61935558、61935556、82996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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