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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2021-02-18 17:37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浏览:16次

一、总则

为贯彻“从严治校、依法治招、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四川艺术职业学院,部编代码14007,四川招生院校代码5187。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三、组织保障

学院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一)学院设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高职单招录取工作。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其具体职责是:

1.确定学院高职单招规模;

2.研究制定学院高职单招录取原则和相关工作细则;

3.决定学院的高职单招计划分配;

4.讨论决定高职单招录取过程中的其它重大问题。

(二)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

1.招生录取小组(负责部门:招生就业处)

2.综合测试小组(负责部门:教务处、各系部)

3.纪检监察小组(负责部门:监审处)

4.安全保障小组(负责部门:保卫处)

5.宣传及网络信息保障小组(负责部门:招就处、宣传部、信息中心)

6.后勤保障小组(负责部门:后勤处)

(三)监督机制

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监督电话:028-61718218。凡是考生对单招考试和录取有疑问,可提请申诉。

四、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五、报名办法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于2021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或者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变更填报的学校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1年3月17日8:00至20日18:00,登录学院招生网(zs.scapi.cn)上的“高职单招报名考试系统”(dz.scapi.mcitedu.cn),进行专业志愿的填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仅可以填报1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服从调剂只适用于有相同综合测试内容的专业)。专业志愿信息提交完成后,考生必须通过学院单招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并打印出《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考生报名表》。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三)资格审核。

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9:00——17:00,地点: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高职单招考生报名表》;

2.考生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9:00-11:30。

2.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13:00-17:00。

(二)考试地点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三)考试内容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均按照“文化考试+技能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通类专业:文化考试(300分)+技能综合测试(200分)=总成绩(500分)。

2.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300分)+技能综合测试(200分)=总成绩(500分)。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按专业大类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文化考试成绩、技能综合测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学院高职单招录取以考生总成绩作为录取排序的主要依据,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后方具有录取资格。

1.文化考试总分及技能综合测试总分上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

2.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300分)+技能综合测试(200分),满分500分。

3.若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则按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排序录取,若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先后顺序排序。

4.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总成绩择优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别专业。高职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三)拟录取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7日—4月11日在我院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公示结束前,由考生本人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替补录取。

(四)免试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相应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3月27日前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学院高职单招报名考试系统下载)。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我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四)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十一、 学校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就业处:电话028-61718111、61718005

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capi.cn

学院高职单招报名考试系统:http://dz.scapi.mcitedu.cn

本章程由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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