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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11-22 00:58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浏览:42次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抓“六保”、促“六稳”重大决策部署和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以及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函〔2019〕12 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川教函〔2021〕337号)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45号)有关要求,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统筹做好考试招生、教育教学、就业服务及政策保障工作,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任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性质与层次:民办高职专科

学校概况: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中国核工业集团全额出资举办的一所核工业高职院校。学校是中国核工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首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秉承“两弹一星”“四个一切”的核工业精神,为中国核工业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建设者。

学校位于女皇故里、国家三线建设最重要的军工基地四川省广元市,建筑面积16万M²,建有与各专业配套的校内实训中心4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100余家。现有教职工130余人,副高职称以上教师41人,技师及以上教职工70余人。另有中国核工业集团特聘专家32人,长期支教专家12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2人,中核集团首席技术专家8人。

四、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不得跨类别报考。

五、考试实施。

(一)入学考试时间及地点。

2021年11月26日9:00-18:00,考生到学校接待室办理考试手续,领取准考证。

2021年11月27日8:30—17:30,考试时间。

考试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宝镇105号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1、考试形式:免予文化素质考试,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分350分。

2、考试要求:考试时长为5-10分钟/人,试题由学校统一命制,自行组织面试,考试大纲在学校官网上另行通知。

(三)成绩查询

2021年12月3日前,考生在学校网站(zs.nivtc.com)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对成绩有疑问需要复查的考生可于12月4日17:00前致电学校招生就业处,电话:0839-8557070申请办理复核。

六、录取规则

(一)采取分类划线、分类录取,分类制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所有考生均按报考专业志愿顺序,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过程中出现专业间不平衡,在保证不突破总计划及分类计划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参考情况在同类计划中平衡专业计划。

(二) 免试录取条件

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免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经学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1年12月5日~12月9日在学校网站首页(www.nivtc.com)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换录学校。

七、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新生,2022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就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清江大道105号

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八、学习方式

教学管理:我校对2021年扩招学生实行单独编班,学分制管理、弹性学制3年,修业年限3-5年,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完成学业。

学时要求:总学时不低于2500,同时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

九、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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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学费减免按政策执行)


十、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扩招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两类人员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所在专业年级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学分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学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修完所在专业年级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未全部合格或学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学生可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回学校重修不合格课程,合格后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

新生体检: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工作进程安排

(一) 10月21日前上报招生章程

(二)11月19日12:00前,上报组考方案

(三)11月20-22日,编排考场、准考证制作

(四)11月26日,发放准考证、收取免试生申请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11月27日,组织考试(笔试9:00~10:30;面试11:00~11:30)

(六)12月1日,网上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在学院网上可查询本人成绩

(七)12月3-4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提交成绩复查申请、复查成绩,逾期不予办理

(八)12月5日,上报成绩库

(九)12月5-9日,网上公示预录取名单。

(十)12月10日12:00前,上报拟录取名单,办理录取手续。

十二、其它事宜

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一)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自觉遵守省、市及我校疫情防控规定,对考试期间不遵守、不配合防疫工作规定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由此带来严重后果的承担法律责任。

(二)考生参加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四)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清江大道105号

(三)咨询电话:0839-8557070、8557090

(三)纪检监督电话:0839-8557883

(四)学院网址:http://www.nivtc.com

招生信息网:http://zs.niv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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