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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职业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2-02-14 22:59贵州财经职业学院浏览:34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财经职业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财经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财经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云站路50号

  学校情况简介:贵州财经职业学院是2020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为贵州省财政厅。学院占地面积556亩,可容纳学生8000人。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82人,其中教授3名,研究生学历教师64人,在读博士2人,拥有注册会计师3人、注册税务师3人、注册资产评估师2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13人。学院建有财经文化体验中心、新商科智慧学习工场、财务共享中心、产创融合综合实训基地等52个校内专业实训场所,建有校外实训基地43个。本着“立德修身、以技立业、服务基层”的办学理念,学院坚持“依托财政、立足财经,服务贵州基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办学定位,秉承“家国情怀、担当奉献”的新时代学院精神,“心系财政、感恩奋进”,致力培养“讲政治、守诚信、精技能、记乡愁”的基层财经应用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更好地服务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副院长、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教务部门负责人、招生就业部门负责人、系部负责人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全面处理在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纪检领导小组,实行事前备案制,实行事前防控,招生监督,事后巡查的招生监督工作流程。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二)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四)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条件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贵州省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

  第八条 报名方式及流程:

  1.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1)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出现役证》、本人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到贵州财经职业学院进行初审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2)农民工须持本人户口薄、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到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办理相关手续。(3)下岗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须持本人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到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办理相关手续。(4)企业员工须持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到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原则上由我省企业集体向有关高校提出报名需求。(5)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须按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证明材料到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办理相关手续。

  3.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免收报名考试费,各类人员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按现行规定享受。

  第九条 志愿填报

  1.第一次填报:2022 年3 月14 日09∶00 至3 月20 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贵州财经职业学院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2.第二次填报:2022 年 4 月 7 日 09∶00 至 4 月 13 日 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填报。

  第十条 身体检查

  参加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办组织的体检。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均须参加贵州财经职业学院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评价方式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并符合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贵州财经职业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二)中职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实行全省统考,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命题的组织实施。考生须参加贵州财经职业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时间:2022年 3月6日 上午9:00—11:30)

  (三) 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贵州财经职业学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四) 贵州财经职业学院暂定于2022年3月26-27日进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及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将短信通知,请考生确保报名时填写的电话畅通。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一)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素质(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50%)”成绩组成,中职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40%)+职业技能测试(60%)”成绩组成。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但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三)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贵州财经职业学院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第十三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奖学金情况: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3.学院奖学金:一等奖1600元/年·生、二等奖1200元/年·生、三等奖800元/年·生。

  第十六条 助学金情况:根据国家政策,可申请相应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2800元/年·生—3800元/年·生;

  2.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免(补助)学费:3500元/年·生,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生;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000元/年·生;

  4.大学生应征入伍:2000元/年·生。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贵州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贵州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51-86807971 86612057

  学校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云站路50号

  邮编:551400

  QQ群号:927826866

  微信公众号:贵州财经职业学院


附:贵州财经职业学院2022年分类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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