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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05-27 23:50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浏览:35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英文名称:Hunan Mechanical & Electrical Polytechnic.

学院代码:国际代码:13033,湖南省招生代码4335,其他省份招生代码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为准。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高职)

学院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

第三条 毕业颁证:学院面向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高职专科学生,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我院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院校名称为: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有关省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要事项,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决定,全面领导学院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与招生有关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及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多重监督机制,严格按照流程与规定进行招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文件精神实施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的管理。

第八条 2022年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共有36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湖南省内按照院校专业组进行计划划分,具体分组情况详见学院招生网。省外新高考改革省份分别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省外非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招生专业分别安排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学院录取是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各省考试院规定设置投档比例,按各省相应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录取规则按生源省市有关规定执行,须符合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省内按照三个专业组(具体分组情况详见学院招生网)进行录取。省外新高考改革省份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省外非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相应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学院志愿确定原则

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及征集志愿的考生,湖南省内按照院校专业组填报志愿。

第十二条 对于符合学院投档要求的进挡考生,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若考生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考试语种不限,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无其他加试要求。

第十四条 学校各类别、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应用人单位用工需求,为顺利就业,酒店管理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在新生入学三个月之内,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被录取新生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向学校招生就业处(0731-84099000)办理请假手续。报到截止日期14日后,如果未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八条 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各专业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奖、助、贷、勤、补资助体系,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生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完成学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予以资助。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学校在招生工作中要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的有关招生信息均会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第六章 咨询方式

第二十一条 学院招生咨询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731—84099000、84099018

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hnjdzy.net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hnjdzy.net 

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号: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号:hnjdzy123)

招生就业处咨询QQ群:552382108 311483632  

第二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31--84023722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对于各类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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