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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5 05:32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浏览:26次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    次:专科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南线7777号。

2020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招生专业信息表

单位名称: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单位代码:14291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备注

640101

旅游管理

12800


600405

空中乘务

12800


670102K

学前教育

12800


600112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12800


600207

交通运营管理

12800


600202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12800


60060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12800


540502

工程造价

12800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12800


670411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12800


630302

会计

12800


630801

电子商务

12800


610215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12800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12800


560103

数控技术

12800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12800


5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12800


56011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12800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12800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2800


5607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12800


560610

无人机应用技术

12800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12800


620201

护理

12800


620501

康复治疗技术

12800


620404

医学美容技术

12800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12800


65010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12800


600602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12800


640105

酒店管理

12800


630903

物流管理

12800


560702H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7000

中外合作办学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章 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同时,我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了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校内助学金。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五章 录取说明及补充条件
    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报考我院考生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2、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严格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关于院校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院校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⑴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录取未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⑵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⑶同等条件下,按考生所报专业参考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依次参考综合科目、语文科目、数学科目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对于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我校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按照外语科目、语文科目、数学科目等顺序进行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享受增加分数和降分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的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在录取时以享受照顾的成绩排序录取。
    7、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看待无差别。
    第十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ILINKJ.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南线7777号
    联系电话:0431-85071877
    联系人:于思引
  第十  本章程无特别要求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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