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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自主招生简章

2023-05-02 21:17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浏览:39次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109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校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招生)简章。现将简章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联合测试

我校会同区内33所高职高专院校,共同组建2023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联合测试、成绩共享”的原则,开展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工作,取得联合测试成绩的考生才具备被我校录取的资格。

二、考生申报

(一)申报条件

已报名参加广西2023年普通高考,具有区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证的考生,属于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除技工学校外的二年级在校生(需有中职学校相应学籍),且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73号)中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6日9:00-4月6日18:00止。

(三)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栏目中的“广西2023年高职单招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栏目进入“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单独/对口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m.gxzslm.cn),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单独/对口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登录“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从学校网站(http://www.gxibvc.net)进入“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www.gxzslm.cn),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五)缴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批复(桂价费函〔2014〕113号),高职对口招生考生报考费110元/人(收费标准: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40元/人/科),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及评分等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柳州城市职业学院代章代收。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18:00。考生按规定填报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后,才能完成申报手续;对申报成功的考生,不再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六)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23年4月12日9:00-4月16日8:30,再次进入联合测试网站申报系统(https://www.gxgzlm.com/)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安排

所有报考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成员院校高职对口招生的考生(包括“2+3”直升考生)必须参加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

(一)测试时间

时间:2023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

(二)测试方式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测试采用现场笔试方式进行,测试题为标准化试题,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三)测试内容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进行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测试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测试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文化基础测试,包含语文、数学、英语课程的相关知识;二是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能力和技术技能等内容。测试均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四)测试地点

联合测试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部分县级市、县设置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点(另设3个备用考点)。考生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在网上申报时选定考点。考场安排由联盟院校负责落实,具体安排另附。

(五)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优化疫情防控的措施要求,结合

考点本地实际,科学精准做好组考防疫工作,确保考试组织安全平稳。

四、高职对口测试成绩

(一)计分办法

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总成绩由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各占100分,满分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及附加分组成。

(二)附加分

1.附加分项目、加分标准及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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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①表中附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分。

2.加分公示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附加分,将于2023年4月18日——4月28日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站上公示。

(三)成绩查询

2023年4月30日,考生可自行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站查询联合测试总成绩(我校认可此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五、空中乘务专业招生

要求如下:

(1)热爱祖国、热爱党,有志于从事交通服务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

(3)身高要求:女生160-175cm;男生:170-185cm。

(4)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在(E型)表上不低于4.8;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

(5)身体素质:身体健康,动作协调,无明显内外八字步;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心理疾病、无精神病史、肝炎病史、无慢性病史等。

(6)家庭背景:学生及学生父母无犯罪记录。

(7)该专业需在录取前面试,考生请于4月16日前联系专业老师进行面试。联系人:徐老师,电话:18587653388。

六、填报志愿

所有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本人需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才能获得我校的录取机会。

考生于2023年5月5日10:00至8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职对口招生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设置直升批、普通批等招生批次。直升批实行单志愿,考生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普通批实行顺序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投档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汇总院校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并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2023年5月17日10:00至18日10:00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考生可填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有10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七、录取

(一)录取时间

投档录取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16日。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间:2023年5月18日-19日。

投档录取时间如有变化,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

(二)录取原则

1.申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直升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测试成绩为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附加分—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相同,则比较附加分;附加分相同则比较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语、数、英3门成绩之和),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语、数、英3门成绩之和)相同,则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如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数、英3门单科成绩,单科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上排序均相同且专业志愿相同时,参考语文科各大题成绩,排序时,先比较第一大题,第二大题……以此类推;若再相同,参考英语科各大题成绩,方法同上。

3.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我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第一院校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第二、三、四院校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校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满足考生专业志愿要求。

4.我校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分档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的专业(空中乘务专业和中高职联合培养办学点专业除外);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5.“2+3”直升我校的考生:须是与我校签订了中高职衔接合作办学协议、并在2021年三方(合作中职校、我校、教育厅职成处)盖章备案的考生,备案名单等有关信息以《2021年秋季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为准。这类考生经中职学校报备、填报直升批次志愿及直升专业,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未填报直升批次志愿及直升专业,则视为放弃直升资格;放弃直升资格的考生,可填报我校普通批次,按普通批次录取原则录取。

6.中高职联合培养办学点:

①2023年我校继续与广西商业技师学院、广西商业学校、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开展中高职联合培养。

②各联合培养办学点只录取填报有本办学点专业志愿的考生;本办学点内专业间可调剂录取。

7.空中乘务专业:

①空中乘务专业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②我校空中乘务专业在录取前由企业进行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备案到广西招生考试院后,依照以上分数排序规则和录取原则进行录取;面试合格的考生录取完后如该专业仍有招生计划,则参考考生体检表,体检表符合空中乘务专业招生要求的,按照以上分数排序规则和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5月22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校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八、重要提示

(一)高职对口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教育部规定,高职对口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对口

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23年普通高考统考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二)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在联合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

国标代码:12379

办学地点:

1.南宁大学路校区(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

2.东盟校区(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109号)

学校网址:http://www.gxibvc.net

招生电话:0771-3241618/3220395

投诉电话:0771-3241689

十、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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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它

1.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2.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简章为准。

3.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附件1: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2023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院校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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