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一)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身体健康。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考生本人应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认。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 http://zsc.lzy.edu.cn)上的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填报1个专业志愿,选择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并网上缴费(无法网上缴费的考生可于高职单招考试前一天17:00前到学校现场缴费)。所有报考考生均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三)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于3月24日9:00-17:00到校进行考试资格审查,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11:30。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13:30开始(具体批次及时间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总分300分,由省统一命题。
综合素质测试:总分200分。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总分300分,由省统一命题。
职业技能测试:总分200分,主要测试考生专业技能。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划线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各考纲类、普高艺术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各类别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1.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分类别录取”原则,分普高各专业、中职各专业、普高艺术专业进行录取。由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3.在类别计划及分专业计划不平衡时,经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可根据填报人数调整类别计划及分专业计划。
4.根据各专业报考人数情况,经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调剂录取。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1-5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签署放弃本次录取资格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办理本次放弃录取资格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我校录取意见。
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入学须知》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校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400-178-5167
0830-3150305、3150102
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830-3150495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
邮编:646000
网址:http://www.lz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