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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2023-05-19 15:31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浏览:37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53号),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决定2023年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官网:www.xxvtc.edu.cn

(三)学校代码:在豫招生代码:6291,部标院校代码:14245

(四)主校区办学地点:河南省新乡市经开区

(五)北校区办学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

(六)平原校区办学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七)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八)办学层次:专科层次教育

(九)证书颁发:学制为三年,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二、招生对象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2023年我校单独招生计划500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附件。正式录取时,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报名人数核定录取计划,并根据实际考试人数和各专业教学容量适当调整专业录取计划。

四、收费标准

我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执行。具体为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

住宿费标准暂定96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五、志愿填报

考生于2023年3月22日9时至3月24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报考舞蹈表演、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体育运营与管理、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其它专业志愿。身体有残疾、听力或视力有障碍者请勿报考舞蹈表演专业,同时建议报考者有国标舞、中国舞、街舞、爵士舞基础。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

六、体检要求

考生体检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且考生体检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的体检标准。

七、考试办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对考生进行测评。

(一)“文化素质”考试

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退伍军人及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生无需参加考试。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对应语数英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合相应分数计入总成绩,具体为:单科等级A计50分,单科等级B计45分,单科等级C计40分,单科等级D计25分;退伍军人“文化素质”成绩计为150分。其他考生均参加考试。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

考试时间:上午10:00-11:30。

考试方式:90分钟闭卷笔试。

试卷分值:150分。

(二)“职业技能”测试

除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生外,所有考生均应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其中报考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项技能测试。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 年修订)》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其他考生职业技能测试为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

考试时间:下午13:30-15:00。

考试方式:90分钟闭卷笔试。

试卷分值:150分。

(三)报考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校艺术设计类专业美术技能测试。具体内容如下:

1.考试科目及内容

艺术设计类专业美术技能测试科目为素描,满分为 150 分。

2.考试形式与要求

考生根据考场提供的静物、图片或文字描述进行写生或默写。

要求构图完整、饱满、合理、协调,技法熟练,线条疏密适当、流畅,具有较好的质感、量感与空间感,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

3.考试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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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设在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一号教学楼5楼、6楼,具体地点请查看考试当天一号教学楼1楼大厅通告。

4.成绩评价标准

满分为150分,其中构图占20%,造型结构与比例占40%,细节深入与局部刻画占20%,表现形式与技法占20%。

5.注意事项

(1)考试期间,考生自觉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

(2)考生须携带必备的画架(简易折叠式)、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的绘画工具和文具,不得携带色卡、书报、资料。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场;

(3)考场内提供统一的画凳,考生入场后根据画凳上的考号到指定位置就坐,不可私自调整位置;

(4)考生必须使用考场统一提供的画纸,画纸答题区域规格:32cm×30cm,超出答题区的作品无效,严禁在画纸上做任何标记或在卷面上喷洒定画液体;

(5)素描只能使用铅笔、炭笔作为表现工具。

(四)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需要参加我校的舞蹈技能测试,具体方案如下:

此方案适用于舞蹈表演专业民族民间舞、国际标准舞和流行舞等方向所有考生。考生分为两场分别考试,上午文化课免试的考生在上午场考试舞蹈技能,上午需要考试文化课的考生在下午场考试舞蹈技能,具体方案如下:

第一场:

1.考试时间:4月9日9:00检录,9:30开始考试;

2.考试时长:90分钟以内;

3.考试地点:1号教学楼1407教室;

4.考试对象:上午文化课免试的考生。

第二场:

1.考试时间:4月9日13:00检录,13:30开始考试;

2.考试时长:90分钟以内;

3.考试地点:1号教学楼1407教室;

4.考试对象:上午文化课考试的考生。

报名须知:

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在4月8日(考试前一天)17:00之前,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学院102(实验楼一楼北侧)办公室填写信息统计表,信息统计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准考证信息、户籍、身高、体重等,并签署《自愿参加新乡职业技术学院舞蹈表演专业考试免责申请书》。

候考要求:

第一场考生在4月9日上午9:00之前到1号教学楼1507教室候考;

第二场考生在4月9日下午13:00之前到1号教学楼1507教室候考;

考试顺序:

本次考试共分:形体基本功、舞蹈展示考试两项,先考形体基本功,后考舞蹈展示。

分组规则:

考生在候考室抽签决定考试出场顺序,根据考试顺序,提前换好考试服装。根据考生人数进行分组考试,分组顺序按候考室抽签结果决定。

评委组成:

评委不少于3人,具体人员由艺术学院提供名单,随机抽取。

注意事项:

1.考生根据考试需要准备好相关服装、鞋子、道具等考试用品;

2.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到候考室准备;

3.考生考试内容全部结束后自行离场,舞蹈考试结束;

4.考试结束后,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出考场后不在考点内滞留;

5.考试流程全程录像,请考生认真对待本次考试,发挥出自己最好水平。

舞蹈表演专业评分细则:

1.形体基本功素质  (50分)

(1)身高、体重、身体比例(10分)

A、五官端正、相貌端庄、体型匀称、上下肢比例很好,身高在165CM以上;(8-10分)

B、五官端正、相貌端庄、体型匀称、上下肢比例较好,身高在160CM以上;(7-8分)

C、五官端正、相貌端庄、体型匀称、上下肢比例一般,身高在155CM以上;(5-6分)

D、五官端正、相貌端庄、体型匀称、上下肢比例一般,身高在150CM以上;(5分以下)

(2)竖叉、 横叉(10分)

A、左右腿下横叉、竖叉,完成程度很好;(8-10分)

B、左右腿下横叉、竖叉,完成程度较好;(7-8分)

C、左右腿下横叉、竖叉,完成程度一般;(5-6分)

D、左右腿下横叉、竖叉,完成程度较差;(5分以下)

(3)下腰(10分)

A、完成程度很好;(8-10分)

B、完成程度较好;(7-8分)

C、完成程度一般;(5-6分)

D、完成程度较差;(5分以下)

(4)前、旁、后控腿(10分)

A、面向一点搬前、旁、后腿控制,完成程度很好;(8-10分)

B、面向一点搬前、旁、后腿控制,完成程度较好;(7-8分)

C、面向一点搬前、旁、后腿控制,完成程度一般;(5-6分)

D、面向一点搬前、旁、后腿控制,完成程度较差;(5分以下)

(5)平转、四位转(10分)

A、四位转两圈以上、连续平转,完成程度很好;(8-10分)

B、四位转两圈以上、连续平转,完成程度较好;(7-8分)

C、四位转两圈以上、连续平转,完成程度一般;(5-6分)

D、四位转两圈以上、连续平转,完成程度较差;(5分以下)

2.舞蹈展示 (100分)

从所选的舞系当中(中国舞、拉丁舞、摩登舞、街舞、爵士舞)自选一支舞蹈的单人组合进行展示,时间控制在60秒到120秒之间,共100分。

A、自选舞蹈完成动作协调流畅,音乐节奏与动作配合准确,作品具有较高的技术难度和很强的艺术感,能很好的体现出舞蹈的风格特点,完成程度很好;(85-100分)

B、自选舞蹈完成动作协调流畅,音乐节奏与动作配合准确,作品具有较高的技术难度和很强的艺术感,能很好的体现出舞蹈的风格特点,完成程度较好;(70-84分)

C、自选舞蹈完成动作协调流畅,音乐节奏与动作配合准确,作品具有较高的技术难度和很强的艺术感,能很好的体现出舞蹈的风格特点,完成程度一般;(65-79分)

D、自选舞蹈完成动作协调流畅,音乐节奏与动作配合准确,作品具有较高的技术难度和很强的艺术感,能很好的体现出舞蹈的风格特点,完成程度较差;(65分以下) 

(五)考试时间:2023年4月9日

(六)其它相关要求: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八、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生源学校于2023年3月24日17:00前将上述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材料以安全方式送达我校,逾期不予受理。

2.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信息汇总表》及考生个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备案通过后,我校在官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九、录取办法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和职业技能成绩组成。录取成绩可在我校官网查询。

(二)录取时,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录取规则:按照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素质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文化素质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次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计划不足时,可在总计划内进行调整。正式录取时,学校根据各专业实际报名人数及考试情况设定一定比例的淘汰率。

(三)确定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凡参加2023年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考生,均应参加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高考体检。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五)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十、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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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二)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单独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

(三)监督电话:0373-3720023

十二、违规、违纪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二)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相关事宜

(一)通过高职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按我校规定时间入学报到。按照要求,我校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学籍。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高职单招录取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二)单独招生如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单独招生计划的专业,至开学时招生人数仍不符合我校规定开班条件的,我校取消此专业,将被录取考生调剂到其它相应专业。

(三)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或我校官网查询了解我校高职单招章程,也可通过我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切勿通过非正规渠道查询了解信息,以防被误导、上当受骗。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奖补政策。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人均3300元/年)以及校内奖助学金等;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不超过12000元/年)以及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十五、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73—3720999  3720555

主校区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三路6号

北校区地址:新乡市卫辉市翟阳线与和平路交叉口

平原校区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昆仑山路与永定河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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