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 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 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湘教发〔2022〕54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 省吉首市,地址: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陵山大道3号, 招生国标代码13805,省标代码4748。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主管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 学校。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 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 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 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湘西民族职业 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 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
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 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 独招生工作, 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就 业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
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 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 法权益。
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服务地方经济、优化生源结构、促进 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34个 专业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 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各专业招生计划 数,各类别各专业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 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 按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50%-70%的比例申报2023年高职单招 计划,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的招生计划和
体育特长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 2023年单招总计划为2150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上表中计划含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25人,体育特长 考试招生计划25人,专业由考生在上述专业中任选。
第四章 报名及志愿设置
第十二条 报名对象为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 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第十三条 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 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 “潇湘高考”APP (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 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 信息。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2月28日
第十四条 专业志愿设2个专业顺序志愿(多填无效), 设专业服从志愿。
第十五条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退役军人资格证 明材料提交:2023年2月28日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获 奖证书原件、湖南省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界定表及退 出现役证或转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 院图书馆C402办公室办理资格确认手续。不能提供有关证 明材料的退役军人考生只能以普通往届生身份报考,不能提 供获奖证书的中职学生只能以普通中职身份报考。
第十六条 组考费缴纳。报考我院考生登陆湘西民族职
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c.xxmzy.org.cn/,点
击网上缴费,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80元,缴 费时间:2023年3月1日—8日。
第十七条 准考证打印。考生登陆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 院招生网, 网址:http://zsc.xxmzy.org.cn/,点击准考证 打印,打印时间:一志愿:2023年3月8日—10日;二志 愿:2023年4月5日—7日。
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或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于 2023年3月10日(8:30-12:00、14:30-17:00)携带本人身 份证到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C402办公室现场办理。
第五章 考试与考核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 考与评卷工作。
第十九条 参加我校今年单独招生的考生分为普通高中 毕业学生(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 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历考生(含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合格性等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 生)、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生。考试大纲将公布在我校招生 网。
第二十条 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
试。有学考成绩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退役军人考生可不参加 文化素质测试,其他人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 试。
第二十一条 考试内容: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测试 300分,总分6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对于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 和同等学力考生, 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 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 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湖南 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科 原始成绩之和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2.职业技能测试:我校将按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类 别进行测试。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的 普通高中毕业学生,重点对学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 关基础知识内容等进行考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 及同等学历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等考试有效成 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按照对口升学有关要求和集 团办学中高职有效衔接,进行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 础知识内容等进行考察或分专业组对学生职业技能情况进 行考察或实践操作测试,不同专业组考试内容不同,依据专 业组内招生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进行测试。退役军人考 生,进行职业技能考察或职业适应性考察。体育特长考生,
考试科目及总成绩计算办法详见《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第二十二条 命题:教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 学院进行统一命题,各系部协助完成此项工作。
第二十三条 保密措施:学校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本次 命题聘请相关教师参加,制卷时由纪委全程负责监督并严格 保密,保密人员应该对试卷保密绝对负责,在严格的监督之 下完成制卷工作。试卷制好后,分考场装入试卷袋密封,试 卷存入保密室,由专人24 小时值班看管。
第二十四条 组考:由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 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 相关处室、系部配合实施,考试时间:一志愿:2023 年 3 月 11 日-12 日;二志愿:2023 年 4 月 8 日-9 日。
第二十五条 评卷: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 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 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 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 精神,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考生 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 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 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我校就 读; 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 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 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黄炎培 创业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推荐到我校就读, 录取专业为学生获奖赛项对应的专业。
在校期间获得省、市、州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奖项 的考生可免职业技能测试,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技能测试, 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省二等奖的考生职 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00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省三等奖的考 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240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市州一等奖的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230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市 州二等奖的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220分计入综合成绩, 获得市州三等奖的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210分计入综合 成绩。
第二十八条 录取总原则为: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 依次录取。
1、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严格按考生的综合成绩,分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 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两个类别从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不得跨类别调节计划录取。按照志愿优先原则, 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当专业组招生人 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
2、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根据各专业计划 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具有普通高 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的普通高中毕业学生填报 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 取,专业服从调剂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成绩高低和各专业剩 余计划在所有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 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历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等考 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 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专业服从调 剂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成绩高低和各专业剩余计划在同一专 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
3、总成绩相同时,所有考生均按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
第二十九条 根据参考情况,分别划定:1.具有普通高 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的普通高中毕业学生;2. 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历考生(含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合格性等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 生);3.退役军人考生; 4.体育特长生,四个类别最低录取 控制分数线。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的
普通高中毕业学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 历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等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 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保持一致。
第三十条 我校按分数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 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当专业招生人数不满时方 可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 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 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 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 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 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三十一条 退役军人考生、体育特长生考生,依次按 院校志愿优先、单招总成绩优先的原则,按考生第一报考专 业录取。
第三十二条 体育特长生录取规则详见附件: 《湘西民 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3)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为零;
(4)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四条 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备案通过的为准。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 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原则 上不得转专业。
第七章 监督机制
第三十五条 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 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 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 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三十六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 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 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 作人员从严查处。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 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湘西民 族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 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录取的退役军人考生采用全日制集 中(全脱产)学习管理形式。
第三十九条 所有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不作要求,学生 入校后以英语语种作为外语安排教学。
第四十条 学校为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智育奖学金等;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的社会风尚,学校党委成立了爱心 助学基金,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同时,家庭经济条件困 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也可以 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
第四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南省湘西高新技术开产业发区武陵山大道 3 号
学校网址:http://www.xxmzy.org.cn
招生网址:http://zsc.xxmzy.org.cn/
招生咨询电话:0743-8535033,0743-8535333(传真)
招生咨询QQ:24308173
招生微信公众号: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纪检监督电话:0743-8535338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 处负责解释。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月17日
附件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为满足我院体育运动队发展需要,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建 设,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及《湘教发
〔2022〕54号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院拟选拔具有足球、篮球、武术、游泳、 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啦啦操)、跆拳道、少数民族传 统体育竞技等项目的体育特长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收足球、篮球、武术、游泳、羽毛球、乒乓球、健美 操(啦啦操)、跆拳道、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竞技等体育特长 生,录取总人数不超过25人。
二、报考条件
1. 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 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2.德、智、体全面发展,无伤病,年龄不超过22周岁 (2001年1月1日(含)后出生),近三年在县市级比赛中获得 前六名或省级及以上级别比赛获得前八名的队员。
三、报名流程及测试安排
1.按学校2023年单招章程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2.考生缴费并打印准考证后,到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图书馆C402办公室填写体育特长生登记表并提交报名材料 (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比赛成绩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 材料复印件,报名材料不退还)。
3.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12日下午14:00-16:00,考 生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东门检录点进行检录后 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4.测试内容及标准。足球、篮球、武术、游泳、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啦啦操)、跆拳道、男子排球以及少数民 族传统体育竞技项目等分别组织专项测试,内容及标准见附 件(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竞技项目参照民运会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
1.总成绩计算办法
具有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体育 特长生,其单招总成绩计算办法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0%+体育专项测试成绩×70%。
不具有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体育特长生,其单招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30%+体育专项测试成绩×70%。
2.录取
院校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报考项目、按总成绩排名 依次录取。
未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可按校单招简章中分类考生单 招总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规则参与相应类别的录取。
3.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3个月内,我院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凡不 服从我院体育训练队统一安排或者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 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管理条例
1.我院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 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 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2.在校期间代表我院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得前八名 的队员,享受我院相应奖励。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考生自备运动鞋及运动服装。
3.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43-8535033,0743-8535333(传真)
体育特长测试咨询电话:0743-8535033,0743-8535333 (传真)
七、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的 有关规定均适用于我院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本招生办法最 终解释权属于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