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的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所在学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 代码 | 学位授予门类 | 修业 年限 | 招生 计划 |
光电工程学院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080705 | 工学 | 二年 | 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为准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080202 | 工学 | 二年 |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自动化 | 080801 | 工学 | 二年 | |
经济管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120206 | 管理学 | 二年 | |
会计学 | 120203K | 管理学 | 二年 |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第二学士学位接收跨校报考考生,考生须为2023年7月20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类型学生)。
4.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见附件。
例如:报考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考生本科期间所获学位的专业不能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人工智能等专业。
报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的考生本科期间所获学位的专业不能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智能制造工程等专业。
报考自动化专业的考生本科期间所获学位的专业不能是自动化、机器人工程等专业。
报考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专业的考生本科期间所获学位的专业不能是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9日10:00-5月25日18:00。
2.报名方式:考生务必按上述时间登录网址https://zsdata.xatu.edu.cn/auth/exw/bmxx进行系统报名。
3.必须上传的资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西安工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扫描件(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完成信息填报后,系统生成报名表,打印签字)。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
5)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扫描件。
6)加盖考生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考生本人本科四年成绩单(含绩点)扫描件。
7)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原件,参加比赛、项目以及发表论文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不超过5项)(未获取无需上传)。
4.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按照“报名条件”中第4条要求填报专业志愿,报名材料要求彩色扫描、清晰无误。如个人报名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报名材料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报名无效。
5.考生须加入“2023年西安工大二学位报考”QQ群:301356741,以便及时获取相关通知。
四、资格初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23年5月31日左右在西安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zsb.xatu.edu.cn)进行公示。资格初审合格考生进入面试环节,未通过初审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学业基础、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有关面试具体安排详见我校在西安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zsb.xatu.edu.cn)发布的面试通知。
六、录取
我校将严格按照考生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并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西安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zsb.xat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并取得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发放西安工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七、入学
1.学生按照通知书上规定时间进行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本人签字确认的《西安工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原件。
2)《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人应届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3.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培养模式与毕业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九、收费及资助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参照同专业本科收费标准执行。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奖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奖学金、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十、其他事项
1.考生须对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报名、面试、录取、入学资格和学籍,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本简章由西安工业大学本科生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上级部门有最新政策,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一、监督保障机制
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由本科生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示资格初审结果、拟录取名单。
监督电话:029-86173075
监督邮箱:zhshb@xatu.edu.cn
3.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招生录取期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存在问题进行举报:
来电举报:029-86173163
网上举报:jwjcc@xatu.edu.cn
来信举报:西安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学府中路2号
邮编:710021
招办网址:https://zsb.xatu.edu.cn
咨询电话:029-8617311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