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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3-05-31 14:50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浏览:35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53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

第二条 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规范考试、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院名称: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国标代码:14713;招生代码:6355

第九条 办学地点:濮阳市华龙区中原路567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招政策和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招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范围、对象、志愿填报方式以及招生专业


第十二条 招生范围和对象

(一)招生范围:河南省。

(二)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方式及准考证领取

(一)志愿填报方式

1.报考我校单独招生的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报名,网址:https://pzwb.haeea.cn/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9时至3月24日18时。报名时仅限报我院一所学校,学院招生代码6355。

(二)准考证领取

在学院网站自行打印。报考我校单招的考生请于4月6日—7日登录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pypcc.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计划

2023年我校高职单招考试计划招收考生800名,涵盖21个招生专业(具体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见附件1。


第五章 疫情防控及测试办法


第十五条 疫情防控

(一)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健康安全,学院将提前对所有考场进行消杀和通风,并提供必要的酒精、免洗洗手液和口罩等物资供考生使用。

(二)体温异常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考生,学校设置有备用考场。

第十六条 测试内容及成绩折算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集中统一考试,由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职业技能测试分值占比不低于总分值的50%。

(一)文化素质考试

1、高中毕业生采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成绩,按照“A:50分;B:40分;C:30分;D:20分”进行折算,满分150分,无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

2、中职生、社会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60分)、数学(40分)、英语(30分)、文化常识(20分),试卷为语数外综合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3、完成资格条件申报的退役士兵考生,将免文化素质考试,统一赋予文化素质考试满分的70%,即105分计算。

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的退役士兵类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院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二)职业技能测试

所有考生(含普通高中毕业生、社会考生、中职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50分。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社会考生侧重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倾向等,测试方式为分组面试。

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侧重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职业技能、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测试方式采用分组面试。

(三)各级证书赋分

凡在县级(含)以上技能竞赛获奖或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考生可申请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专业技能)测试赋分,证书须与报考专业相关。

赋分标准:获省级或市级(一等奖)以上技能竞赛奖励赋50分,市级二等奖赋40分,市级三等奖赋20分;县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赋30分,二等奖赋20分,三等奖(优秀奖)赋10分;政府部门认可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赋50分,中级赋40分,初级赋30分。

多证书者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计入成绩,加至职业能力测试(职业适应性、专业技能)的满分为止。

申请流程:考生本人于考试当日向监考老师递交《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专业技能)”测试赋分申请表》(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二份,学校单招工作考务组审核确定是否给予申请人赋分。

第十七条 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时间:2023年4月8日

文化素质考试: 9:00-10:40

职业技能测试: 14:30-16:30

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八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可向我校书面提出免试申请。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该类型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附件3,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

2、考生所在学校(生源学校)将上述材料于3月26日前送达或邮寄到我校教务处。我校将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的名单将由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复审和备案,逾期不受理。

3、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高校颁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录取和待遇


第十九条 录取

(一)录取原则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53号)的指导精神制定录取办法。

学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按照考生单招考试总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分配考生的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普高类考生、社会考生将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若相同,依次按面试、笔试的分数排序)、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若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排序)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中职类考生依次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退役士兵考生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若相同,依次按“职业技能”部分分数排序)。

学校根据各类生源报考情况,可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院网站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一条 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23年高招考试,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二十二条 拟录取考生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和待遇

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按我校规定时间入学报到。我校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专科学籍。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我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专科阶段学业。就业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学院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科类专业:4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住宿费:新校区拟定800元/生/年(六人间),现校区拟定400元/生/年(8人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 资助政策

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分三档4000元、3300元、2600元/生/年)以及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等,每年奖助学金覆盖面达学生总数的1/3。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生/年)以及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学院已开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可先入学,缓缴费。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单独招生工作。

咨询电话:0393-4821205、15729271806

招生监督电话:0393—6990658(学院纪委监察办公室)

学院官网:http://www.pypcc.cn/

学院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中原东路567号(4路、6路、7路、18路、23路、31路、77路(夜班)公交车可直达)。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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