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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2023-06-15 22:10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浏览:36次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 1951 年,是一所以工科专业为主,文管经等专业共同发展的公办综合性高职院校。学校是全国首批 28 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2015年7月立项湖南省首批卓越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7月入选国家优质高职院校,2019 年12月入选 56 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之一。学校被评为教育部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骨干教师师资培训基地和中德师资培训国内基地,国家高职高专先进制造技术学生实训(师资培训)基地和首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立项试点学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54号)文件要求,结合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学校全称: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路 18 号

三、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公办高职(专科)

四、学校国标代码:12302,湖南省编代码:4364

五、学校培养的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六、学制:三年

第二章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学校2023年单独招生总计划2600人,设置A组(普通专业组)、B组(普通专业组)、C组(退役军人专业组)、D组(体育特长专业组)、E组(艺术特长专业组)、F组(现代学徒制专业组)等六个专业组。其中A组(普通专业组)招生计划400人、B组(普通专业组)招生计划1693人、C组(退役军人专业组)招生计划5人、D组(体育特长专业组)招生计划31人、E组(艺术特长专业组)招生计划31人、F组(现代学徒制专业组)招生计划440人。各专业组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如下:

一、A组(普通专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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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B组(普通专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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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C组(退役军人专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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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D组(体育特长专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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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E组(艺术特长专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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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F组(现代学徒制专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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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所有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第三章报考、志愿设置、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一、报考

(一)报考对象: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二)报考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

(三)报考方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 APP)填报报考志愿信息。

(四)退役军人须在报考前通过“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湖南省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表(退役军人)”,按照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并将证明材料按时提供给学校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二、志愿设置

(一)专业组设置:学校单独招生设置A组(普通专业组)、B组(普通专业组)、C组(退役军人专业组)、D组(体育特长专业组)、E组(艺术特长专业组)、F组(现代学徒制专业组)等六个专业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前,请仔细阅读《学校 2023 年单独招生章程》,结合自身情况正确选定一组(即:A、B、C、D、E、F)进行报考。

(二)专业志愿设置:A组(普通专业组)、B组(普通专业组)、C组(退役军人专业组)、D组(体育特长专业组)、E组(艺术特长专业组)等专业组各设四个专业志愿(多填无效),设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即录取时参考第一至第四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F组(现代学徒制专业组)设 1 个专业志愿(多填无效),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即录取时参考第一专业志愿)。

三、缴费

单招考试费按湖南省发改委文件标准80元/人。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必须通过微信自助缴纳单招考试费(不接受现场缴费),未按时缴纳单招考试费的考生取消学校单招考试资格。

四、准考证打印

学校单独招生准考证实行网上自助打印。

第四章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报考条件

(一)A组(普通专业组)、B组(普通专业组)、F组(现代学徒制专业组)报考条件: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

(二) C组(退役军人专业组)报考条件:退役军人。

(三) D组(体育特长专业组)报考条件:体育项目(羽毛球、乒乓球、排球、田径、跆拳道、武术共六个项目):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或高中阶段参加由教育局、体育局等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中,该项目比赛取得省级及以上前六名或市级前三名考生。

(四) E组(艺术特长专业组)报考条件:艺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含体育舞蹈)、美术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表演类(服装表演)共六大类):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参加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总成绩≥200分考生;或个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比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前六名(含省级“三独”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考生。

二、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与思想政治品德初审均在网上进行。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学校将组织资格审查组对所有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报考不成功,取消学校单招考试资格。

(三)报考C组(退役军人专业组)、D组(体育特长专业组)、E组(艺术特长专业组)考生以及具有职业技能特长的考生必须向学校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必须齐全,缺一不可。

1.C组(退役军人专业组)资格审查材料: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按要求办理完相关手续的“湖南省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表(退役军人)”原件。

2.D组(体育特长专业组)资格审查材料: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体育比赛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全套原件;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证的考生还需提交“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查询系统”网站上证书审核截图打印稿。

3.E组(艺术特长专业组)资格审查材料: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艺考准考证和成绩单复印件,或比赛获奖证书原件。

4.具有职业技能特长考生审查材料: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符合以上比赛奖项的获奖证书原件以及公布比赛获奖名单官方通知等材料,免试生同时提交“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免试入学审核表”。

(四)根据上级单招文件精神,拟报考C组(退役军人专业组)的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收件时间2月18日-2月20日,逾期不再接收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报考C组(退役军人专业组)。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能报考C组(退役军人专业组)。

(五)报考D组(体育特长专业组)、E组(艺术特长专业组)以及具有职业技能特长的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收件时间 2月21日-2月28日,逾期不再接收资格审查材料。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学校单招考试资格。

(六)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可直接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或通过顺丰快递(上门收件服务电话 95338)到学校招生就业处(新校区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大道1111号,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人收,电话:0731-22029115, 22029116),快递单备注栏必须注明“考生资格审查材料”。

三、专业选报温馨提示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根据就业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学校对下列专业的企业招聘要求进行归纳,建议所有考生针对自身条件慎重选报专业,以利于更好就业:所有铁路专业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要求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无高度近视、无听力障碍,同时由于就业单位岗位性质特殊,要求主要招收男生,请女生慎重填报;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男生;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含中外合作办学)、铁道车辆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含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等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3米;应用电子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机与电器技术、数控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含中外合作办学)、集成电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增材制造技术、智能光电制造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智能机电技术等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

第五章考试办法

单招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方式,严格按照国家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政策相关要求和标准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学校组织专家按照相应规定进行。

文化素质测试主要考查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等基础科目知识,采用闭卷笔试形式。C组(退役军人专业组)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通用技术基础、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潜能等内容,采用面试与技能操作或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一、考试内容及形式

考试包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中A组(普通专业组)、B组(普通专业组)文化素质测试总成绩450分,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300分;D组(体育特长专业组)、E组(艺术特长专业组)、F组(现代学徒制专业组)文化素质测试总成绩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450分;C组(退役军人专业组)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750分。

(一)文化素质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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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D组(体育特长专业组)、E组(艺术特长专业组)以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认定考试科目。

(二)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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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命题依据的考试大纲

(一)《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单独命题招生<语文>考试大纲》。

(二)《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单独命题招生<数学>考试大纲》。

(三)《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单独命题招生<英语>考试大纲》。

(四)《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单独命题招生<物理>考试大纲》。

(五)《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单独命题招生<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

三考生总成绩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 750分。具体成绩折算办法(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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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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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总成绩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 750分。具体成绩折算办法(如下表所示)

四、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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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第一院校志愿指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二院校志愿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六章  录取办法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录取顺序

各专业组录取先后顺序为C组(退役军人专业组)、D组(体育特长专业组)、E组(艺术特长专业组)、F组(现代学徒制专业组)、A组(普通专业组) 、B组(普通专业组)。

二、录取计划

(一)C组(退役军人专业组)按计划完成预录取后,未完成的空余计划直接转入B组(普通专业组)制冷与空调技术专业录取。

(二)D组(体育特长专业组)、E组(艺术特长专业组)按计划完成预录取后,未完成的空余计划直接转入A组(普通专业组)或B组(普通专业组)相应专业录取。

(三)F组(现代学徒制专业组)、A组(普通专业组)、B组(普通专业组)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相同录取比例确定不同类别考生(即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两类)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四) F组(现代学徒制专业组)、A组(普通专业组)、B组(普通专业组)之间招生计划不进行调剂。

三、录取规则

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原则:即分数优先的同一类别考生按所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某考生四个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专业服从调剂时,将其随机调录到同一类别考生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专业不服从调剂时予以取消录取资格。专业志愿录取完后,再录取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一)免试生录取

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经学校审查认定通过后免试直接录取到获奖赛项对应的专业。

(二) 各专业组录取

1.C组(退役军人专业组)

职业技能测试中的面试成绩低于36分,不予录取。依照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若出现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招生计划不补录,未完成的空余计划直接转入B组(普通专业组)制冷与空调技术专业录取。

2.D组(体育特长专业组)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380分,不予录取。依照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若出现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招生计划不补录,未完成的空余计划直接转入A组(普通专业组)或B组(普通专业组)相应专业录取。

3.E组(艺术特长专业组)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 380 分,不予录取。依照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若出现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招生计划不补录,未完成的空余计划直接转入A组(普通专业组)或B组(普通专业组)相应专业录取。

4.F组(现代学徒制专业组)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低于240分(折算前)或职业技能测试中的面试成绩低于54分,均不予录取。依照不同类别考生(即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两类)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第一专业志愿分专业分类别确定预录取名单;若出现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招生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专业同一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录取一次;若同一专业同一类别无补录生源,其空缺计划不能调剂到同一专业其他类别录取。分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之间不进行调剂。补录后仍未完成的空余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5.A组(普通专业组)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低于240分(折算前)或职业技能测试中的面试成绩低于36分,均不予录取。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不同类别考生(即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两类) 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总数以1:1的比例,划定入围考生;入围考生依照不同类别考生(即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两类)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原则分专业分类别确定预录取名单;若出现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招生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录取一次。分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之间不进行调剂。按录取办法录取完毕后未完成的空余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6.B组(普通专业组)录取与A组(普通专业组)相同。

(三)同分处理规则

A组(普通专业组)、B组(普通专业组)、F组(现代学徒制专业组)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数、英(物)”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D组(体育特长专业组)、E组(艺术特长专业组)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数、英(物)”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C组(退役军人专业组)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 1 号主考官评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再出现成绩相同,则按照 2 号主考官评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以此类推。

四、录取需说明的其他事宜

(一)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任一测试缺考的考生;

2.被认定有舞弊、代考行为的考生;

3.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

(二)根据上级单招文件精神,第一院校志愿未完成单招计划的高职院校组织第二院校志愿报考本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和录取。已被第一志愿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第二志愿高职院校组织的考试。

(三)C组(退役军人专业组)、D组(体育特长专业组)、E组(艺术特长专业组)、F组(现代学徒制专业组)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考生。

(四)所有考生提供的身份证明及证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其当年单独招生报考或录取资格。

(五)根据学校规定,考生对分数有疑问的可申请查分。申请查分考生请于成绩或名单公布 2 天内,凭有效身份证向学校教务处提出查分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同意后,在监察处派人现场监察下由教务处负责核查,并于 1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过期不再受理查分申请。

(六)如出现考生第一、第二院校志愿同时填报我校情况,我校只认可该考生第一院校志愿报考信息,按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七章 监督机制

一、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纪检监察电话: 0731-22783813

二、单独招生工作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会议讨论决定。

三、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 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

第八章 附则

一、本章程由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学校对录取的退役军人考生采用全日制集中(全脱产)学习管理形式。

四、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学。

五、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学校单招计划数,使用学校统招计划,且在统招开始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已确认免试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其他招生方式录取。

六、考生入校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公共外语为俄语,其他专业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七、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F组(现代学徒制专业组)的考生,均不能转专业。

八、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F组(现代学徒制专业组)之外的考生在入校后,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必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九、录取到F组(现代学徒制专业组)的考生要与录取专业对应的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签订承诺书。

十、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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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及信息发布渠道

联系电话:0731-22029115 2202911622783963

传   真:0731-22436444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大道1111 号(新校区)  

邮   编:412001

学校官网:http://www.hnrpc.com

学校微信公众平台账号:hnrpc12302

学校单独招生网:http://zs.hnrpc.com/zsxt-web/zzzs/hntd/index.do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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