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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2024-01-23 04:17华南师范大学浏览:59次

2024年华南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及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已经发展成为一所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学科门类齐全的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成为中国培育教育人才的南方高地。

  学校信息

  学校全称:华南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574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费标准:

  6850 元/生• 学年;住宿费:视不同住宿条件,收费标准为800—1600元/生• 学年(不含水电费)。如2024年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学校地址:

  现有“三校区四校园”,包括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大学城校园,佛山校区南海校园和汕尾校区滨海校园。

  01 招生计划

  全国招生(不含港、澳、台),招生计划约76人。各项目最终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而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项目,其招生计划余额调配到其他合格生源多于计划数的项目。

  02 招生项目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体操、乒乓球。

注:篮球项目考生使用篮球或三人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篮球项目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

  03 报名条件及要求

  1.符合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

  2.足球、艺术体操、体操及乒乓球项目须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其余招生项目须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 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

  3.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以入学体检结论为准,不符合体检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04 报名方式

  1.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考生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时间:

  注册时间为

  2024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为

  2024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3. 考生依据公布的专业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我校依据志愿梯次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经分项目统一调配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

  05 考试办法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实行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01 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4版)评分。

  2.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项目之间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3.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体育专项考试前,应要求考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体育专项考试安排由体育总局另行通知(2024年3月20日至5月12日期间)。

  02 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2.文化考试时间:

  

  06 录取原则

  (一)录取控制线

  1.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2.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田径不低于90分(含90分);其他项目不低于78分(含78分)。

  3.综合分录取控制线:综合分不低于60分。

  (二)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分项目制定招生计划,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经分项目统一调配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

  (五)如考生综合分相同,则按体育专项成绩由高至低录取,如考生体育专项成绩也相同,则按文化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六)田径、网球生源不均衡,优先在该两个项目中相互调整;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男女间生源不均衡,优先在该项目之中互相调整;艺术体操、体操生源不均衡,优先在该两个项目中相互调整,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七)剩余名额调配办法

  各项目剩余名额集中统一调配,在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中,分项目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各项目的综合分最高者为第一候补人选,首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各项目的第一候补人选,如此类推,直至剩余名额录取完毕。如有考生综合分相同,则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八)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07 其他

  1.如教育部、体育总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2024年运动训练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各组考院校相关通知。

  2.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学校切实加强招生考试全流程管理,深化廉政建设,严防违纪行为。

  4.本招生简章由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

  体育科学学院:020-39310263

  招生办公室:020—85211098

  网址:http://zkc.scnu.edu.cn

  招生监督办公室:

  电子邮箱:85211098@m.s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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