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2024年计划招收国家任务全日制艺术类本科生约580名,具体如下 :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 | 小计 | 广东 | 福建 | 黑龙江 | 湖南 | 海南 | 云南 | 重庆 | 四川 | 吉林 | 辽宁 | 河南 | 浙江 | 安徽 | 湖北 | 广西 | 江苏 |
设计学类 | 229 | 189 | 8 | 8 | 8 | 8 | 8 | ||||||||||
美术学 | 64 | 54 | 5 | 5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5 | 31 | 1 | 2 | 2 | 2 | 2 | 2 | 2 | 1 | |||||||
表演(影视戏剧) | 40 | 28 | 4 | 2 | 6 | ||||||||||||
舞蹈编导 | 72 | 54 | 4 | 4 | 4 | 3 | 3 | ||||||||||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 26 | 21 | 2 | 3 | |||||||||||||
音乐表演(器乐演奏) | 44 | 39 | 2 | 3 | |||||||||||||
音乐表演(音乐编创) | 12 | 10 | 2 | ||||||||||||||
音乐学(师范)(培养中小学音乐教育人才) | 20 | 20 | |||||||||||||||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 | 28 | 23 | 3 | 2 |
(一)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备注:1.专业介绍详见艺术学部(点击进入)。
2.各专业均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统考方式招生。
3.如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则艺术文理兼招,否则仅招艺术文或艺术历史(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4.音乐表演(器乐演奏)在广东省招收:钢琴(9人)、古筝(4人)、小提琴(1人)、大提琴(1人)、手风琴(2人)、钢琴(按流行键盘、爵士钢琴、即兴演奏培养)(9人)、电贝司、电吉他及古典吉他(共6人)、萨克斯(按流行及爵士萨克斯培养)(3人)、爵士鼓(3人)、双排键电子琴(1人);在四川省、湖南省招收:钢琴。
5.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按美声、民族培养。
6.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按流行唱法培养。
7.音乐表演(音乐编创)在广东省招器乐类统考(限钢琴、中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圆号、小号、长号、琵琶)考生;在湖南省招收音乐表演类(器乐)考生。
8.高考改革省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
(二)学制:四年。
(三)学费(不含书费):按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期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的课程总学分计算。各专业学费平均约10000元/学年,情况详见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住宿费为800-1500元/学年(以深圳市物价部门批准数为准)。
二、录取
(一)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生源地省份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按省统考招生的专业,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子类别)的统考(详见附件)并达到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美术类考生色盲者不予录取。
3.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有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达相应分数线者请放弃报考,否则将被退档。在广东、福建、湖北、湖南、重庆、安徽、黑龙江为普通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四川为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浙江为普通类第一段控制分数线。
(二)专业录取办法
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专业时认可全国性高考加分,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按平行志愿方式、且按专业计划数1:1出档的考生,服从调剂、符合我校相关录取规则和体检要求,我校不退档。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还须达到我校规定的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若我校被安排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分省分专业(招考方向)计划,按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文化投档成绩、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三、有关说明
(一)“设计学类”,设艺术设计学(创意策划与设计管理)、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新生进校后按大平台授课,前两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三学期进入各专业学习(第二学期完成专业分流工作)。
(二)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专业水平等复查,对于复测成绩前后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业调查。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三)如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政策执行,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
四、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
区号:0755。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 2653 6235 | zsb@szu.edu.cn |
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室 | 2267 1162 | jiwei@szu.edu.cn |
深圳大学艺术学部 | 美术学、设计学类: 2655 8652 | sjx@szu.edu.cn |
其它专业: 2653 6309 |
附件请到原公告下载:https://zs.szu.edu.cn/info/1032/38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