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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

2024-04-22 17:55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浏览:44次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5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4.办学层次: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0.3万平方米(约合904.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7平方米;生师比21.0:1;专任教师524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4.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682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1673元;图书76.4万册,生均图书56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6人、8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以下专业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现代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定向培养军士生相关专业只限男性报考,其余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要求。

3.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执行。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

年限

种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种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学费

标准

备注

1

420301

工程测量技术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

420304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

500201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4

500206

道路养护与管理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5

530203

保险实务(保险理赔方向)

三年

五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6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三年

五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7

540112

会展策划与管理

三年

五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8

540101

旅游管理

三年

五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9

500602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0

500603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11

500604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2

50060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13

500203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4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5

4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6

460103

数控技术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7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8

440305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9

440602

给排水工程技术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0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1

4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2

440502

建设工程管理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3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4

460703

汽车电子技术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5

50021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三年

五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26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20000

中外合作办学

27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用汽车方向)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8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9

530503

关务与外贸服务

三年

五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0

530701

电子商务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1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2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20000

中外合作办学

33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4

510203

软件技术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5

510204

数字媒体技术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6

560206

影视动画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7500


37

510209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8

510206

云计算技术应用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9

4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40

530810

供应链运营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41

420307

无人机测绘技术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42

500204

道路工程检测技术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43

510203

软件技术(软件测试方向)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44

500101

铁道工程技术

三年

五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兼招

5000﹡(暂定)


(﹡专业学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宿费有1000元/年、800元/年和500元/年三种标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具体要求按辽教发[2006]76号文件处理。学生缴纳的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用,学校已提供服务或已购实物的,不退还学生所缴费用,将课本和实物发给学生:学校未提供服务或未购买实物的,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年;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17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600元/年;对孤儿予以减免学费和宿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助学机制,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助学贷款。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经辽宁省教育厅审批,学校与加拿大百年应用文理与技术学院合作举办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专科层次教育项目、现代物流管理专业专科层次教育项目,说明如下: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

3.对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国内三年),将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对第三年赴加拿大学习的学生,成绩全部合格者将被同时授予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和加拿大安大略省大专文凭。

4.以上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七、录取办法说明

1. 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考生总分达到历史学科类或物理学科类控制分数线以上,坚持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高低进行专业录取。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所有招生专业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兼招,再选科目不设要求。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招生,在高职投档批次,依据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在同批次文科或理科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坚持分数优先原则,择优进行专业录取。

4. 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进档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  024-89708729

学校官网及招生网址:https://www.lnc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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