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佳木斯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佳木斯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178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等专科学校(大专)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光复西路786号
【邮政编码】154004
【学院概况】
佳木斯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全国生态魅力城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
学院占地面积67.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2.9万平方米,学院现有教职工904人,全日制在校学生6058余人;
学院内设智能制造工程系、交通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焊接系、信息工程系、现代服务与管理系、教育系、艺术系、护理系、继续教育分院等10个系部,开设机电、交通、建筑、焊接、信息、管理、教育、艺术、护理等9大专业体系20余个专业。 学院有数控与机械加工、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汽车驾驶、大数据技术、建筑工程、现代物流管理、大数据与会计、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护理等实习实训基地;有数控编程、数控加工仿真系统、汽车模拟驾驶、护理、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大数据技术、量具与测量、多媒体语音、电工电子技术等179个实训实验室;具有大型多媒体演播厅、多功能报告厅、舞蹈室、琴房、画室、体育场等完善的教育教学设施。
学院被确定为首批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学院已成为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家组成员单位、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级“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国家级高技能培训联合委员会成员单位、国家级综合技能培训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SIYB)创业培训基地、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
学院教师1人入选教育部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1人获国家级技术能手称号,16名教师先后获得技术能手称号、优秀教师称号以及龙江工匠称号等省级荣誉,示范效应不断彰显。2022-2023年,共6个优秀教学团队获得省级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职业学院连续两年被省教育厅评为最佳进步单位。2023年学院学生获得国赛二等奖3人、省赛一等奖3人、二等奖9人,以赛促学氛围日渐浓厚。
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立校的思想,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以能力为本位,以就业为导向,通过企业招聘会、行业调研、规上企业及中小微企业座谈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等举措,校企深度协同育人,累计为社会培养全日制毕业生近3万人,完成高素质技术人才培训30万人次,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充足人才和技能支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之路,努力把学院打造成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国家级示范性院校。
【录取原则】
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计划和录取的各项政策及规定,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1、我院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按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成绩相同考生(同分末段)依次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小学英语教育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受限制。
3、男女比例:各专业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4、我院高本贯通专业智能焊接技术限招物理类考生,其余各专业均不作选课科目和单科成绩要求。
5、身体健康,具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
1、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教职函〔2021〕44号)要求,学校继续开展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以下简称“高本贯通”试点)。“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对象为省内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以专升本形式录取到对应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招生计划以当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招生专业如下:
佳木斯职业学院智能焊接技术专业(专科)对接佳木斯大学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本科)。
2、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次;录取之智能焊接技术(高本贯通)专业学生前三年在佳木斯职业学院培养,后两年在佳木斯大学培养。
3、“高本贯通”试点专业前三年学费由高职院校按照本校专科同一专业标准收取,转入本科高校后学费按照本科高校同一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4、“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考核转段由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并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向学生公布。考核由本科院校牵头开展,时间一般在第二学年末。考核合格学生由学校在第三学年春季学期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完成专科培养方案后,第四学年秋季学期进入本科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再进行本科阶段的“高本贯通”培养,进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按专科毕业标准继续完成学业;考核合格的学生若自愿退出“高本贯通”培养计划,可转入相同或相近专业按照专科毕业要求继续完成学业。
5、“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前三年为专科学籍,由高职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通过转段考核的学生,以专升本形式进入对接本科院校后转为本科学籍,由本科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培养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6、 “高本贯通”试点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前三年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转段进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后续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起点”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7、 “高本贯通”试点其他事宜按照《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专科专业收费标准收费:小学语文教育、小学英语教育、早期教育4800元/年;歌舞表演、社会体育5000元/年;学前教育、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智能焊接技术、数控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机电一体化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500元/年;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护理、眼视光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智能机器人技术、口腔医学技术60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1200元/年。最终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批复标准为准。
【奖助学政策】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300元—4300元/年;
学院制定了完善的奖学与助学政策,开办了“爱心超市”,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在享受国家助学金、奖学金(通过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的同时,还可通过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方式助力顺利完成学业。
助学贷款:我校是黑龙江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在当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入学前办理),也可到校入学后办理校源地贷款,现行助学贷款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毕业待遇】
学生毕业后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佳木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在我院学习期间还可以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及技术等级考试,经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拥有创新创业、就业指导、就业推荐、跟踪服务等完善的服务体系,并积极协助毕业生享受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毕业生可选择学院推荐就业,也可参加全省统一专升本考试,继续深造。
【附则】
1、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本章程解释权属佳木斯职业学院。
3、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0454-8550456 传真:0454—8550066
2、学院网址:www.jmszy.org.cn
3、电子邮箱:jzy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