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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2020-05-08 06:13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浏览:44次

为贯彻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要使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的要求,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进一步稳定高职扩招规模,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在2019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的基础上,我院制定《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扩招招生工作,依据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负责扩招招生实施方案的草拟、招生宣传、考生报名、考试与测试、录取及录取结果公布及通知书发放等工作。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岗职工、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

(二)报考条件

1.已完成2020年我区高职扩招报名的考生和已参加2020年高考报名未被录取的考生。

2.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机考)。

试题内容:

1.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总分为400分。

普通文理科考生:高中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总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

高职对口科类考生:职高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总分值为300分,职高专业综合分值为100分。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牧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四类人员直接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为400分。

2.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扩招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0年10月17日上午8:00-12:00登录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楼机房10月17日下午14:00-17:00至18日8:00-17:00(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六、录取排序办法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专业志愿清”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扩招考试成绩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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