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常德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常德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金丹路605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4814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常德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常德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校位于常德市城区职教大学城,占地570亩,建筑面积17.1万平米。学校是全国文明校园,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定为10000人。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本章程所涵盖的招生类别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普通类的学生。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等事宜。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和地方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湖南省招生。根据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统筹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业发展趋势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并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的动态调整机制。对产业发展趋势好且报考率高的专业,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减少其招生计划。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四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15个。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系部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对象 | 学费标准(元/年) |
财经商贸系
| 大数据与会计 | 3年 | 物理、历史、职高对口 | 3500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3年 | 物理、历史、职高对口 | 3500 | |
汽车工程系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年 | 物理、历史、职高对口 | 4600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年 | 物理、历史、职高对口 | 4600 | |
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 | 3年 | 物理、历史、职高对口 | 4600 | |
智能制造系 | 数控技术 | 3年 | 物理、历史、职高对口 | 4600 |
智能机电技术 | 3年 | 物理、历史、职高对口 | 4600 | |
智能控制技术 | 3年 | 物理、历史、职高对口 | 4600 | |
信息技术系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年 | 物理、历史、职高对口 | 4600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3年 | 物理、历史、职高对口 | 4600 | |
移动应用开发 | 3年 | 物理、历史、职高对口 | 4600 | |
旅游管理系 | 旅游管理 | 3年 | 物理、历史、职高对口 | 4600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年 | 物理、历史、职高对口 | 4600 | |
艺术设计系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年 | 物理、历史、职高对口 | 5500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3年 | 物理、历史、职高对口 | 5500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按考生类别分代码(分类或分专业组)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湖南省各地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2%以内。
第十七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湖南省高考招生投档规则,在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对于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考生,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优秀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服从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及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分考生按高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以加分或降分后的档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制定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学生根据个人意愿于第一学期期末填写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学生高考分数及公共课平均成绩需高于拟转入专业。如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数量超过拟转入专业容纳量,教务处组织考核并公示,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成绩突出者分层次给予奖励;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为辅的完善的资助体系。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认回执函》线上申请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又暂未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新生,可持考生所在地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精准扶贫手册、低保证等)向新生所在系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第二十三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常德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金丹路605号
邮政编码:415000
招生咨询电话:0736-7875362,0736-7875363
招生咨询邮箱:2485231@qq.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www.cdkjzy.com.cn/
监督投诉电话:0736-7875357(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