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治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长治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单独招生、对口升学招生和三二分段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治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238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捉马东大街51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性质:公办
第十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赵巨涛院长
第十一条 学校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网址:www.czzy.cn
联系电话:0355-3526020、3526034
传 真:0355-3526020
邮政编码:046000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按照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本着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发展需要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推进“阳光工程”,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高考录取规则:我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口录取规则:按国家及山西省招考中心相关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单独招生录取:我院采用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选拔模式。总成绩计算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根据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所报第一志愿专业不能录取时,按第二志愿专业录取。对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各专业缺额数进行调剂,对未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根据退档考生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至录满为止。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录取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三二分段”培养学生按生源学校提供的综合素质占总成绩的(40%)+我院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按成绩依次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原则上限招收男生;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要求170cm-185cm,女生身高要求160cm-175cm;其它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考生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学院准予毕业,颁发长治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标准收取学费。
第二十二条 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有关政策;学院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作为校内学生资助经费。园艺技术、园林技术、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药茶方向)、环境工程技术四个专业的学生,予以学费全额资助。
第二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 退役士兵入学享受学费减免政策;新生入伍可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复学后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和省招考中心审核通过之日起实施
长治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