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文件精神,为了使广大考生了解我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信息和政策,更好地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3871)
校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新溪桥东一路219号
二、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三、招生专业及学制:
四、办学性质:民办非营利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五、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我校各专业外语课程仅提供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报。
六、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根据近三年录取情况对新生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分配自主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定向培养军士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当年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的文件为准,并按照文件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计划数从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中划拨。
七、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除招收定向培养军士专业和空中乘务专业外,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普通考生招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不符合该体检标准不予录取。
八、定向培养军士招生专业、招生对象、体检标准及招录程序根据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的文件要求严格执行。
九、非定向培养军士专业的学生,大学毕业当年根据部队需求计划,有机会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直招军士选拔,其基本条件是专业对口,且符合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十、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原则上要求: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健康,口齿清楚,听力正常;
2.女生:160cm-175cm;男生:170-185cm;
3.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佩戴隐形眼镜后视力)C型表0.5以上;
4.无纹身;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
5.无“X”、“O”形腿;无纹身、狐臭;无精神病史和各类慢性疾病;肝、肾功能正常。
十一、录取规则: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生源省份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投档至我校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专业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排位在前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但未提供排位的,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以上排序均相同,参考专业志愿排序,优先录取专业志愿在前者。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以退档处理。
生源省份有特殊录取规则要求的,严格按生源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 (按专业) | ||
住宿 (按条件) | ||
注:1、宿舍分配根据专业班级需要,由学校统筹安排。 2、其他代收费项目及具体明细,请关注学校官网财务收费项目公示公告。 |
十三、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200元/人/年
学校奖学金:
(1)校综合奖学金:2000元/人
(2)十佳大学生:2000元/人
(3)技能竞赛奖学金: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的学生,分别奖励20000元、12000元、8000元;②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分别奖励5000元、4000元、3000元;③获得省级技能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
(4)单项奖学金:“创新创业奖”、“道德风尚奖”、“第二课堂活动先进个人”、“文体活动优秀奖”和“社会实践优秀奖,每项目500元/人
(5)勤工助学:700元/人/月起
服兵役资助政策: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的资助,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实施。
退学退费:若学生入学后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严格按《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执行。
十四、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五、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十六、招生咨询方式:
1.学校网址:https://www.jhzyedu.cn
2.咨询部门:学校招生处
3.联系电话:0791-88491116,88448942
4.传真:0791-88490764
5.电子邮件:2789810946@qq.com
6.咨询QQ:1337149914;1604685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