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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民航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通知

2024-05-23 11:46中国民航大学浏览:68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要求,经上级部门批准,我校2024年继续在部分本科专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中国民航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获得中国民航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2.考生原本科所属“专业类”须与所报第二学士学位分属不同的“专业类”。我校本科专业所属的“专业类”详见附件。

3.性别无限制。

二、报名方式与步骤

(一)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5月31日。

报名网址:招生信息网(www.cauc.edu.cn/zsb)点击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成功后,点击进入第二学位申请页面。

(二)报名步骤

请按以下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应材料:

1.按要求如实、完整地填写《中国民航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信息(以下简称《申请表》)。

2.在填报专业志愿时,须填报五个专业志愿且须服从专业调剂。

3.《申请表》须由“报名系统”生成后打印,考生在“本人签字”栏签字。

4.上传6个月以内的证件电子照片(请上传不得大于40KB的JPG格式文件)、上传签字确认的《申请表》扫描件、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三)特别说明

1.所有纸质版材料原件须扫描生成JPG格式文件,并在“报名系统”相应位置上传提交,务必确保文件清晰,报名结束后将无法修改。

2.务必确保按要求填写。因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考生本人未签字以及证明材料不全等导致审核不通过者,均按不符合报名资格处理。

三、录取

每名学生在网上报名阶段,须填报五个专业志愿且须服从专业调剂,根据报考学生的绩点成绩(截止至大四上学期)进行专业分配,分配执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即先安排各专业一志愿报考的学生,按照绩点由高到低录取,该专业招生计划录满为止。若该专业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则分配二志愿报考该专业的学生。学生在报名系统可以实时看到本人所填报一志愿专业的绩点排名情况,学生可根据排名情况适当调整报名专业。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获取情况,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经招生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由校招生办汇总上报学校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天津市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我校二学位各专业学费标准为5200-5800元/人/学年;住宿费为1200元/人/学年。如有变化以上级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五、培养与毕业

(一)入学后按照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各专业相应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二)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不延长学习年限),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学生的管理参照学校学生相关管理规定。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达到毕业要求但根据相关规定达到结业要求的,发给结业证书。未达到毕业、结业要求,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给肄业证书。符合派遣条件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就业派遣。

(四)学生如中途退学,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六、联系方式

(一)招生信息网:www.cauc.edu.edu.cn/zsb

招生微信号:cauczb

(二)通信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 2898号,邮编:300300

(三)单位名称:中国民航大学招生办公室

(四)咨询电话:022-24092126

咨询时间:工作日每日9:30—16:30

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招生简章后续会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请及时登陆查看。

特此通知。

附件:招生专业及计划及中国民航大学本科专业所属专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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