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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简章

2020-02-13 09:18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浏览:47次

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高校办学的进程,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1.依据“语数外文化测试”总成绩,择优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院校负责,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原则,规范提前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招生对象及要求

1.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其中,报考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须达到5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2.目前学业水平科目成绩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2020年2月22日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测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202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安排在3月14日至15日。

3.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0220日—22

3.报名网址: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报名,并网上支付考试费用。

4. 网上报名流程:登陆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付费确认提交

(二)志愿填报

考生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艺术类兼报文理科考生,符合普通类报考条件的,可填报文理科专业。艺术类和普通类专业不可以兼报。最终考生专业将优先录取该生第一志愿。

(三)考核办法

考生必须参加3月16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学校依据“语数外文化测试总成绩“对考生择优录取。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报名考试日程及地点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2月20日—22日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网上支付文化考试费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3月14日—15日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补考(未合格科目)

考生所属县(市、区)测试考点

3月16日

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

考生所属县(市、区)测试考点

4月25日前

网上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4月27日

省考试院公布各院校未完成的专业及计划数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4月28日

未被录取的考生网上申请调剂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4月29日

上报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名单并在招生网公示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四)加分奖励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省考试院审核通过,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

加分政策项

加分分值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10分

2、少数民族考生

3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5分

注:如加分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的加分政策为准。

(五)优惠政策

1.校企合作班

入学即可签订就业保障协议,优质企业就业范围广。通过校企合作,部分专业可享受7000-8000元/学年的企业助学金。

2.奖助贷政策

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可申请最高6000元/学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00元-4000元/学年的国家助学金。

(六) 录取原则及说明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学校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总成绩=文化测试总成绩+政策性加分,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1.录取考生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按教育部规定,参加提前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填报志愿。

3.新生入学后,提前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四、监督机制

(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为提前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提前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提前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三)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五、招生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六、本章程具体内容,由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电话: 0514-87579903、87579907(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jhu.cn

学院微信公众号:JHU_1999 江苏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jszsk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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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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