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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8 09:55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浏览:47次

一、学校名称与国标代码:

学院名称: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166

二、学校性质:

民办普通专科院校

三、办学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渝东大道818号

四、办学层次和办学形式:

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

五、招生对象及培养目标:

学校招收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动手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与锻炼。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比较系统的掌握本学科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较强能力和技术研发推广基本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性专门人才,为国家振兴、民族兴旺、社会发展服务。

六、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数详见各省《报考指南》。

2021年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七、录取原则及办法: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原则,根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方式、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原则为:

1、普通高等专科教育招生,按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

3、我校对非语言类考生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4、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承认各省艺术类联考成绩。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将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录取。

八、收费项目、标准:

各专业收费严格按照对外公示的标准收取,详情请见学校届时给各位新生寄发的《入学须知》。

九、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凡未经当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等教育学籍。

十、退学退费办法:

如学生因特殊原因要求退学,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

十二、奖学金与贫困生助学金和生源地助学贷款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资助标准: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分为一档每学年4400元/人,二档每学年3300元/人,三档每学年2200元/人,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家庭贫困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可凭入学通知书或在校生证明,可在学生生源地办理无息贷款(在校期间),每学年每人最高不超过8000元。

十三、学校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查询网站:

www.jxedu.gov.cn。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东大道818号

联系电话:0790-6764666 0790-6765666

监督电话:0790-6766055

学校网址:http://www.jxnee.com

邮编:33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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