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 理工类 本科公办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52号)的文件精神,切实有效地做好学校“机械电子工程”及“酒店管理”专业的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工作,确保春招测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和科学规范。为此,学校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春招自主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小组、命题组、专家(评委)测评组、考务工作组等。大家各司其职,并按下列要求完成测试的各项工作。
1.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自主测试工作,确定自主测试评委(专家)名单及审核考生测试成绩情况等。
2.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测试工作实施流程。
3.命题组:负责测试命题,制定测试评分细则。
4.专家测评组:按评分规则对考生进行面试或技能测试打分。
5.考务工作组:负责考生测试时间安排;测试过程中录像录音;测试结束后成绩统计、复核与刻盘留存;以及整个测试环节的后勤安保工作等。
三、测试工作规范化保障机制
1.测试场所的规范要求:所有测试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启用视频监控系统、和屏蔽系统。测试环节实施全程录像录音。
2.评委选拔要求:选拔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工作责任心的教师担任测试评委。其中:面试评委除了本校教师外,还将邀请行业专家担任评委。评委名单及评委组的配对将通过测试当天的抽签办法随机确定。
3.评委以及工作人员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旁系亲属及其子女报考我校专业的的专家(评委)以及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与测试工作。测试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评委可主动提出回避,也可应学生的合理要求进行回避,缺额由候补评委进行替补。
4.保密工作制度:凡参加春招测试工作的命题老师、评委、考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工作保密承诺书”。
5.考前培训制度:学校对参加春招测试工作的全体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和分类培训。
6.题库建设制度:建立面试和技能测试试题库,并实现各场次试题不重复,难易程度控制相当。
7.成绩复核制度:考务工作人员根据专家给每位考生的打分结果,进行认真细致的成绩复核与统计,并将复核后的成绩库上报自主测试领导小组审核,审核无误后将考生测试成绩刻录光盘留存于学校纪委办(监察室)备查。
8.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学校招生官网,及时发布春招测试及录取情况的相关信息。
9.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学校春招工作全程接受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监察小组的监督,监督电话:50217812
四、测试细则
1.面试(酒店管理专业)
①面试时间与地点:2023年2月25日-26日,每天上、下午各一场,两天共四场。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
②面试时间选择:考生可于2023年2月16日上午10:00至2月17日中午12:00,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zsb.sspu.edu.cn)选择面试时间(具体操作详见网上公告内容)。
③面试程序: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测试通知单(确认测试时间后网上下载打印)到候考室报到。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计算机随机产生考生考号。考生按本人考号顺序依次进入准备室,抽取面试试题后进入面试环节。
④面试内容:综合素养(个人形象仪态、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反应与应变能力、自我控制和情绪稳定性)、语言能力(英语听说)。
⑤面试分值:综合素养100分、英语听说能力40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10分,满分150分。
⑥面试方式:抽题回答和现场提问。
⑦评分办法:评委根据评分细则,给予每位考生具体分数,然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2.技能测试(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①技能测试时间与地点:2023年2月25日-26日。其中,2月25日上、下午共二场,2月26日上午一场,两天共三场。每位考生测试时间60分钟。
②技能测试时间选择:考生可于2023年2月16日上午10:00至2月17日中午12:00,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zsb.sspu.edu.cn)选择技能测试时间(具体操作详见网上说明)。
③技能测试程序: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测试通知单(确认测试时间后网上下载打印)到候考室报到。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计算机随机产生考生考号。考生按本人考号顺序依次进入准备室,由技能测试负责教师讲解注意事项,随后进入测试教室。
④技能测试内容:机械与电路基础技能
⑤技能测试方式:笔试+电子接线及调试操作
⑥技能测试分值:笔试(机械基础50分+电路基础50分)、电子接线及调试操作40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10分,满分150分。
⑦评分办法:评委根据测试项目的评分细则,给予每位考生具体分数,然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五、其他说明
1.由于各专业的自主测试成绩不能通用,所以对同时报考我校两个专业且分别达到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需分别参加各专业的测试,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合理选择不同场次的测试时间。
2.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计入自主测试总分,分值不超过10分。学校根据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业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修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模块中的部分内容作为评分依据。对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社会考生(不含应届高中生),可在2023年2月20日之前向学校招办邮箱(zsb@sspu.edu.cn)提供本人有关“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方面的相关材料(包括各类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PDF文件)。
3.学校自主测试具体安排、测试成绩以及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资格名单等事宜,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zsb.sspu.edu.cn)予以公布,届时请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信息。针对学校其他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及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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