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 综合类 专科民办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202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国标代码、办学类型等:
学校名称: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2711(全国代码)
办学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学府路1358号(邮编:362700)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章 学校简介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全日制文凭资格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坐落于国务院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中国首个东亚文化之都、海上丝绸之路起点、海峡西岸经济区最大经济中心城市——泉州。
第四章 招生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宣传等重大事宜。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23年我校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六章 录取对象及录取规则
第六条 招生对象:2023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七条 录取方法: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模式。
第八条 普通类录取规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九条 艺术类、体育类录取规则:
福建省: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先根据艺术类考生、体育类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
艺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x 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 x 2.5 x 60%。
体育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x 30%+考生体育成绩 x 7.5 x 70%。
其他省份: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文件有明确规定投档录取规则的,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文件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文件无明确规定的,按以上综合分投档录取规则。
第十条 执行各生源所在省制定的加分和降分的录取政策。
第十一条 体检限制:各专业考生的体检均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要求:
①男生身高170cm-180cm 女生身高162cm-170cm。
2、空中乘务专业、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要求:
①身高:男生172cm-183cm,女生162cm-173cm。
②视力:男生裸眼视力0.7以上 ,女生矫正视力0.5以上。
③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和手、臂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
考生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的,但符合有关转专业规定的,可申请转到相关专业就读。
第十二条 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七章 录取查询
第十四条 录取的新生将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网站和我校网站(http://www.qzfzfz.com/zsw)上公布,最终录取结果以收到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1. 现代纺织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数字化染整技术、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为9600元/年。
2.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环境艺术设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社会体育、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公共事务管理为10800元/元。
3. 人物形象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建设工程管理、学前教育、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虚拟现实技术应用、数字媒体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学、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融媒体技术与运营为11800元/年。
4. 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为12000元/年,护理为12800元/年,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为9800元/年,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为13800元/年。
5. 中国美术学院合作专业: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为18900元/年。
6. 退费办法严格按照闽发改服价〔2019〕费394号文件执行。
第九章 学历文凭
第十六条 颁发证书校名: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第十七条 学历证书种类:对在校修满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学分的学生,颁发给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第十章 奖、助学金的设定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奖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符合条件的贫困生、特困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月可领取280、450元,一年按10个月计算。
第十九条 学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学生勤工俭学岗位。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时,贫困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国家政策由考生生源地负责解决。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95-36107666
投诉电话: 0595-36107788
网 址: http://www.qzfzfz.com
咨 询 QQ: 1336334220
邮 箱: 9047224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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