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 综合类 专科公办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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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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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国标码 |
12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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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
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桐乡大道5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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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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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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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 种类 |
新生入学注册后,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经考试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者,颁发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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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定。招生就业办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计划申报、招生录取、过程管理等日常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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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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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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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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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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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录取规则 |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四)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五)对实行学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进档考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到相应专业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六)男女比例:录取到学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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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艺术类专业9000元/学年,非艺术类专业6000-7590元/学年,其中园艺技术专业浙江省内户籍学生免学费。 |
住宿费标准 |
4人间1600元/生.学年,6人间1200元/生.学年,4改6人间1000元/生.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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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建立和完善了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专项补助、社会资助、困难结对以及“绿色通道”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联动帮困助学政策体系,确保不让每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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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纪检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3-89978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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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jxvtc.edu.cn/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jw.jxvtc.edu.cn/ 电话:0573-82751212 0573-89978111 0573-89978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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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须知 |
学生可根据学校制定的转专业政策进行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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