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 语言类 专科公办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遵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普〔2023〕1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二)基本原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体现特色、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做好我院单独考试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2.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导和监督。
3.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考试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校企合作就业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草拟、考生报名、招生宣传、单独考试招生的各项考试与测试、招生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工作。同时对试卷的命题、运输、保管等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招生专业及名额
招生计划详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计划。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考生
(二)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
五、报名方法及程序
(一)志愿填报时间
第一步: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务必于2023年3月2日-6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报考院校,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和高收费专业调剂。高收费专业是指学费标准高于1万元的专业。未经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具备我院单独考试招生资格。
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代码:p0
第二步:考生登录我院网站进行登记: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6日,学校报名网址http://zsxx.mzlxy.cn/
考生在学院网站登记后,下载表格打印出一份发送到401988708@qq.com邮箱留存。
二次网上征集志愿时间为2023年4月7日-9日
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于2023年4月7日前公布剩余招生计划。
(二)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
参加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时间和地点在学院网站公布,首次征集志愿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公布时间为2023年3月8日,二次征集志愿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公布时间为2023年4月9日。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学院网站登记后通过招生网打印准考证,并提前熟悉考场。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六、考试(一)试题库
在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学院聘请有关专家、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命题组命题,补充完善各科类试题库。
考试模式考试方式:线上考试
学院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次不进行集中现场考试。考生按照所属地区疫情防控要求,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在就读学校或其他适合考试的场地进行远程线上考试。同时提醒广大考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大家要认真遵守所属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2.考试内容:
(1)文科高中毕业考生参加语文、数学(文科)、外语、职业适应性测试。
(2)理科高中毕业考生参加语文、数学(理科)、外语、职业适应性测试。
(3)对口中职类考生参加数学、语文、外语、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对口科类专业试题)。
3.考试时间一:2023年3月2日-6日填报志愿考生
2023年3月10日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4.考试时间二:2023年4月7日—9日填报志愿考生
2023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5.线上考试说明:
(1)考试系统:考生需事先准备好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我院官网http://zsxx.mzlxy.cn/参加考试。
(2)视频监考:考生另准备一部事先安装好“钉钉”软件的手机,考前进入网络考场,考试全程使用“钉钉”软件视频监考。
(3)身份核验:考生根据提示向手机摄像头完整展现身份证、《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考生本人面部完成考生身份核验。
(4)签订考试承诺书:考生根据提示向手机摄像头完整展现已签字确认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诚信考试承诺书内容:本人承诺以真实身份参加考试,诚信作答,遵守报考学校线上考试相关要求。
签订形式:考试前考生在空白纸张上由本人亲笔书写承诺书内容,并签名和落款日期。
(5)凡未按照以上线上考试要求操作的考生,按考试不合格处理,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6)考试须知及线上考试操作指南详见我院官网。
七、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的总成绩(即:总成绩=数学+语文+外语+职业能力测试(或者职业适应性测试)),总成绩为500分。其中数学、语文、外语各100分,职业能力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各200分。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专业志愿清”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考生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三)注意事项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
(四)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倒查追责。
九、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在校享有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
十、违规处理
学院纪委办公室在单独招生考试期间全程参与监督,对在单独考试招生中认定有违规的考生和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并依纪、依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考试,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十一、附则
本方案由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一)学院地址:内蒙古满洲里市华埠大街1号
(二)邮政编码:021400
(三)联系人:杨老师15249471313、15849001113
(四)联系方式:
1、电话:0470-6242098、0470-6242099
2、传真:0470-6242099
3、QQ:401988708
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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