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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徐州市 理工类 专科公办 双高计划

1964年 江苏省 1100亩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发布:2021-05-09 01:44 来源: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浏览:10005 手机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07,江苏省招生代码1231。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襄王路一号。
第四条 学校是江苏省省属公办全日制高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创办于1964年,占地1100亩,学历教育在校生1.2万人。设有8个二级学院和36个招生专业、4个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和6个省级研发中心,坐落在两汉文化旅游区,南依风景迤逦九里山,北望碧波荡漾九里湖,山水相连、人文荟萃;校园芳草萋萋,环境幽雅,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所。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生源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一条 招生条件
①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②考生需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和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第十二条 报名方式与时间
①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②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11日(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③网上报名网址:考生既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zsb.xzcit.cn)进入我校网站进行报名。
④网上报名流程:登录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
第十三条 考试办法
考试内容:凡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我校不组织校测或面试。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提供给我校,由我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所有考生实行按类别统一录取,如果考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考生10门学业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合格数量,从多到少依次预录取,当出现合格数量相同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化学、地理、生物、信息技术10门学业科目考试合格顺序排序,依次预录取。如果考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只要参加10门学业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则全部预录取。录取专业满足所有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其他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具体标准为(元/生﹒学年):文科类4700、理科类5100、工科类5300、农林类2200、医学类6200、体育类4800、艺术类6800、《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500-1500。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奖助贷政策
学院设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业赞助奖学金;对于高分考入我校的考生,享受院长奖学金(每生10000元)和优厚的新生奖学金政策;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人每年4300元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减免学费政策。

附则

第十八条 监督机制
①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组成的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及时回复考生申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516-85782200。
②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 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
已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襄王路1号 邮政编码:221140
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
咨询电话:0516-85782003、85782059、85782036
学校网址:http://www.xzcit.cn
学校招生信息与服务网网址:http://zsb.xzcit.cn/
电子邮箱:zsb@mail.xzcit.cn
第二十二条 本招生章程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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