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历城区 医药类 专科公办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济南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三年制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及代码
学院全称: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343
第五条 学院地址及邮政编码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3636号;邮政编码:250102
第六条 学院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
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始建于1939年,为西方教会在济南设立的重生助产讲习所。1953年,成立山东省济南卫生学校。2011年3月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升格为专科层次的高校。
建校80多年来,先后为社会培养合格毕业生10万余名,许多成长为省内外医药卫生行业的领导和技术骨干,包括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刘振华。学院现有在校生5368余人,生源遍布山东、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山西、河北、河南、安徽、宁夏、甘肃、陕西、广西、四川、贵州15个省、自治区。
学院环境优美,地理位置优越,占地600余亩,青山环抱,郁郁葱葱,依山而建,一步一景,是莘莘学子读书学习的绝佳场所。学院围绕“爱与健康”发展主题,按照“海绵城市”生态理念和“一轴、三维、五园、七星”规划布局,以中草药草木本为主调,以集约组团为形式,以山泉河湖石为元素,以医药历史名人文化为延伸,正在打造国内首例以“海绵城市生态校园”为典范、以“药用植物和芳香植物”为特色的立体绿色生态共享校园。
学院设有护理系、药学系、医学技术系、公共基础部(思政德育部)、专业基础部5个系部,卫生与健康学院、国际教育交流学院2个二级学院,图书馆、实训中心、信息网络中心3个教辅机构。开设护理、助产、老年服务与管理、药学、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和医学营养14个专科层次专业,其中护理、药学专业被教育部和财政部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专业建设项目。护理专业是“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护理专业教学团队、药学专业教学团队均为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省级教学团队。护理专业群、药学专业群均是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是山东省“3+2”对口贯通培养本科专业。
学院基础设施完善。校舍建筑面积10万余平方米。建有标准多媒体教室100余个、校内实验实训室160余个,拥有先进的虚拟仿真实训室;建有标准的400米塑胶运动场和篮球、排球、网球场,学生公寓、食堂等设施完备、服务一流;40000平方米图文信息大楼、15000平方米大健康技术技能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项目正在按学院建设规划实施之中。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坚持“开门办学、开放办教育”理念,充分利用省会城市人才资源优势,密切与各大院校、医院、企业和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了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416人,其中校内专任教师248人,具有硕士、博士以上学历或学位者126人;正教授30人,副教授145人。
学院高度重视实习就业创业工作。学院实习条件优越,山东省立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北京广安门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深圳市儿童医院等120余所省内外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常年承担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学生的实习工作,有效的保障了后期实践教学和毕业生实习质量。学院建有完善的就业保障体系,在积极推动“实习与就业高度融合”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就业新途径、新渠道,确保毕业生较高的总体就业率、对口就业率。学院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工作,2019年在省、市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实现了“以创业促就业”的目标。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测试办法,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护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室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531-62333129。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名考试
第十一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计划为24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36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招生计划)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2020年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 招生专业 | 单独招生 人数 | 综合评价 招生人数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1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40 | 55 | 三年 | 5000 |
2 | 药品生产技术 | 60 | 60 | 三年 | 5000 |
3 |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 | 60 | 60 | 三年 | 5000 |
4 | 医学营养 | 60 | 60 | 三年 | 5000 |
5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60 | 三年 | 5000 | |
6 | 中医康复技术 | 40 | 三年 | 5000 | |
7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20 | 25 | 三年 | 8800 校企合作 |
合 计 | 240 | 360 |
第十二条 报名、缴费及信息确认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含夏季高考、春季高考和高考补报名)报名后,方可参加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可报名参加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报考济南护理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
2.各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入学后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3.对考生体检中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须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全省统一的2020年5月21日— 24日。
(三)网上缴费、信息确认、打印准考证
1.网上缴费 2020年5月26日— 27日,考生登陆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sdjnwx.com/),使用身份证号和14位高考考生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如有字母须大写)登陆“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系统”中使用支付宝缴费。
参照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报名考试费为120元,通过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报名缴费成功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再退还。
2.信息确认 缴费成功后,考生可自行进行信息确认、查看考务信息、考生须知等有关内容。
3.打印准考证 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可自行打印准考证。
第十三条 测试办法
单独招生测试和综合评价测试均采取线上考试方式进行。
单独招生测试只进行线上面试。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考试由面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评价两部分组成,其中面试成绩占40%,高中学业水平评价成绩占60%。
具体测试时间、线上测试使用什么平台、单独招生测试和综合评价招生测试具体考试范围等详见学校官网。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一)划线原则、录取原则、专业调整原则和计划调剂
1.划线原则 按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综合考虑学院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测试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低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专业按计划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专业调剂原则 考生只可报1个专业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上线考生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择“是”,而所报专业志愿无法录取时,可将其调剂到任一计划未满专业;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择“否”,而所报专业志愿无法录取时,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不予录取。
4.计划调剂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计划经“1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剂”仍未录取满额时,将剩余计划调到其他专业。
(二)公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6月5日至6月7日在学院招生网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高校考核成绩、拟录取高校及专业等。
(三)录取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第十五条 免试政策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中职学校学习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2020年5月27日前向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设置专业中某一专业学习。
第十六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学生待遇
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和入学体检,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体检不合格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公通〔2017〕109号)要求,驻鲁普通高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第十九条 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5000元/生/年。住宿费按照《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等资助政策:学生依法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绿色通道和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还设立了勤工俭学岗位等方式,确保在校的正常学习。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 —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申请转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专升本政策:毕业生可依照当年度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政策规定执行,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后进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继续学习。
第二十五条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生就业,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报到证,学院对毕业生推荐就业。
第二十七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济南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3636号 邮政编码:250102
招生咨询电话:0531-87954412;87192205;87192206;87192300
网址:http://www.jnnv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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