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 艺术类 专科公办
为了保证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5号)要求,经我院招生委员会研究通过,特制订如下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学府路100号(邮编362500)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泉州市德化县城区,交通便捷,生活便利,校园环境优美。
三、2021年学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招委、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和精神执行。
2.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21年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不予录取: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形严重的;触犯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3)执行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4)执行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5)面向普通高中类考生将在网上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在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时,须先行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网页,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后,方可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题型为选择题)。
(6)投档比例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7)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批,共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专业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
(8)录取分别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并录取。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组织征求志愿录取。
(9)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招生高校根据我省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
(10)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普通高中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若仍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若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11)2021届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技工学校考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
(12)实行院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
五、收费项目、标准
2021年我院新生收费项目、标准严格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执行。
学 费:普通类、财经类6000元/学年,艺术类7200元/学年。
住宿费:970元/学年
代办费:500元/学年(多还少补)
六、学历证书和学生待遇
(一)学历证书
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由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为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二)学生待遇
1.助学金: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及时发放国家助学金,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2.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及时发放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2)学校奖学金: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按学年度颁发专业学习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精神文明和社会工作奖学金。
3.勤工助学:对经学院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提供学生发展性资助。
4.助学贷款:学院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生源地银行办理助学贷款。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以登录福建省教育厅网站“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fjedu.gov.cn)首页或我院网站进一步了解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联系部门: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62500
联系电话:0595-23595878 18959911178
QQ:385664642
传 真:0595-23575178
网 址:http://www.qzgymy.cn
电子邮箱:385664642@qq.com
投诉举报电话:0595-23522903
八、本章程由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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