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市 理工类 专科公办
计划招生人数
我院2023年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为80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为4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200人。
学校简介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是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山东省单独招生试点院校、山东省“3+2”专本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山东省学分制管理试点院校、本科助学自考试点院校、教育部“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项目学校、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工赋学堂”项目建设学校。先后获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省人社系统先进集体、国家级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自建院以来,学院按照“文化凝聚”“规模适度”“育人为本”的办学思路,坚持以和合文化为中心的家文化建设、以工匠精神为核心的质量文化建设、以班墨文化为重心的育人文化建设,坚持“质量高、有特色、服务强、影响大”的办学目标,牢牢把握“提质量、创特色、推改革”的工作主题,抢抓机遇,创新发展,现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31.2万平方米,拥有馆藏图书52.27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1.2亿元,固定资产总值4.3亿元。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来自山东、黑龙江、广东、福建、江苏、内蒙古、吉林、四川、青海等18个省份。
学院服务山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战略,对接山东“十强产业”和枣庄“6+3”现代产业体系,对接区域产业链、创新链需求,开设医药卫生、土木建筑、装备制造、资源环境与安全、电子与信息、文化艺术、财经商贸、教育与体育、公共管理与服务、旅游、交通运输、食品药品与粮食、能源动力与材料等十三大门类55个高职专业,2个专科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建筑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药学等4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土木建筑工程技术、自动化技术、医药护养等3个专业群为山东省品牌专业群,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群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为教育部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首批试点项目,先后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俄罗斯阿穆尔共青城国立大学合作举办对外办学项目专业3个。学院坚持“就业工作全员化、就业形式多样化、就业指导课程化、就业管理规范化”,不断完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稳定就业率、提高就业质量。建校以来,学院培养了近10万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报考指南
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 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 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根据相关行业实习就业要求,我校不招收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纹身瘢痕的学生。
报考日程
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 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报名时考生要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必须准确地填写高考考生号(14位,以2337开头)及学院要求的相关信息。 选择“ 13390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并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请 在 山东省教育厅统一规定时间内报名。
2023年2月13日-17日: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 (zs.zzkjxy.edu.cn) 缴纳考试费,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考试录取资格。 缴费成功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考试费不再退还。
2023年2月21日-25日: 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2023年2月27日: 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1.单独招生(普通类)。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00至11:00,方式为闭卷笔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
2.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参加由我院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2月27日8:00前凭我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指定地点集合参与抽签并面试,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学院招生信息网。
3.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43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230分,素质测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综合素质评价根据报考本校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评价。
素质测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00至11:00,方式为闭卷笔试。
录取原则
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分类择优录取。 单独招生(普通类)考生需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可被录取,有任意一门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需要参加面试方可被录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需要参加素质测试方可被录取。单独招生不跨专业类别录取。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小于60分不予录取。所有专业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1、所有考生按照考生类型及其报考的第一志愿,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第一类专业:护理、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第一志愿专业按总成绩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如果有多名考生成绩和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相同,按本条中“总分相同录取原则”录取。未被录取考生按第二志愿或调剂志愿录取。如报考人数不足计划数,剩余招生计划调入第二类专业使用。
第二类专业:第一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先录取控制线上的第二类专业考生,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调整专业计划,按照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第一志愿未被第一类专业录取的考生按第二志愿及调剂志愿录取,如不服从调剂不予录取,如总计划已满不予录取。
2、总分相同录取原则:如考生总分相同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录取,单独招生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综合评价招生按照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评议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
资助政策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 免等多种资 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待遇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与普通高考统一录取的考生的入学报到时间相同,报到时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区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学校学习。
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其他说明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所有录取考生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为保障考生顺利参加高考、录取和高校学籍注册工作,考生在高考报名之后,直到高校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尽量不要更改姓名和身份证等信息。因考生改名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
其他事项请查看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和我院招生信息网。
分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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