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 综合类 专科公办
学院成立于2004年,由原哲盟师范学校、哲盟卫生学校、哲盟教育学院、内蒙古电大通辽分校合并组建而成,办学历史始于1951年,2009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现为内蒙古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文明校园、自治区平安校园、自治区园林式单位、自治区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项目单位。
学院占地面积800余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建有校内外各类实验实训场所和实训基地300余个;固定资产6.4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1.5亿元,馆藏图书81万册;校园网总带宽达11G。学院下设38个机构,以及附属医院、口腔医院2个附属单位。现有教职工800余人,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比43%;自治区级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8个,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6人。现有各籍各类学生2万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
其中机电一体化专业毕业后入职联晟工作满两年后,开始返学费,每年返5000,共返3年。入学后计算企业工龄,每年50,毕业后入职比刚入职的普通员工高150。
注:最终招生专业计划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计划为准
一、报考和免试条件
(一)已完成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正式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已参加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并且技能考试合格的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直接报名,免试入学:
1.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学院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对口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学院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对口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的。
属于以上免试范围的考生须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来我院审核,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
二、网上填报志愿方法及程序
(一)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和方式
请考生于3月4日-8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https://www.nm.zsks.cn/)填报我院的单招志愿。在第一次单独招生录取结束后,如还有剩余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4月8日-10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我院的二次单招志愿(二次单招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填报专业志愿注意事项
考生只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调剂和高收费专业(学费标准每年高于1万元的)调剂。
三、打印准考证和资格确认
(一)考生请于3月10日— 11日登录我院招生网(http://zsw.tlzyxy.com)打印《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扫码缴费,缴费流程详见学院招生网。
(二)现场资格确认携带以下材料:《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诚信考试承诺书”、缴费凭证。(现场确认时间:以《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地点:考场)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一)打印准考证和资格确认
1.考生请于3月10日-11日登录我院招生网(http://zsw.tlzyxy.com)打印《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扫码缴费,缴费流程详见学院招生网。
2.考生须按《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诚信考试承诺书”、缴费凭证。
(二)考试方式和时间
报考高职对口招生各类别考生考试方式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文科、理科等其他类别考生考试方式为“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
1. 普通高中文科、理科等其他类别毕业考生
职业适应性测试:以远程视频形式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时间:3月12日
测试形式:测试考官通过钉钉与考生视频连线,考试开始前考生面对摄像头展示本人身份证、《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本人面部,进行身份核实,并现场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试期间需保持周围环境安静,不得有无关人员走动和其他声响。
测试内容:个人基本情况介绍20分、整体形象10分、职业规划及认识30分,专业素质考察140分。总计200分。
文化素质考试:机试,采取现场考试方式
机试内容:语、数、英、文综或理综各50分,总计200分。
2.中等职业学校各类别毕业考生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机试,采取现场考试方式
机试内容:语、数、英各占60分,专业技能课220分,总计400分。
机试时间:3月14日--16日
机试地点:通辽职业学院信息技术楼、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赤峰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兴安盟、呼伦贝尔(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考生分布及特殊情况,学院可能适当调整考试时间和地点,调整内容将在考前通过学院招生网公布。
五、成绩评定
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总计400分。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当考生成绩相同时,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中职对口升学考生依次按专业综合、数学、语文、外语等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被我院开除、劝退的学生不予录取。
3.被我院正式录取的单招考生入学后不能调整专业。
(二)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录取的学生与其他单招录取学生一并组织教学。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招生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成绩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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