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卓资县 综合类 专科公办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 知》(教学厅函〔2021〕36 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 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内教发〔2023〕5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 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函〔2024〕3 号) 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 2024 年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强的优秀 普通高中毕业生、对口中职毕业生以及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 高素质农民等群体人员,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考试模式, 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健康、有序进行,特制定乌
兰察布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4 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教育招
生考试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过程中如出现重大问题,必须经
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为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
作委员会,下设考务组、招生组、纪检组三个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考务组:负责题库建设、组织考试、阅卷、汇总成绩等工作。
招生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
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等工作。
纪检组: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工作,保证招生录取工
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自治区招生政策,加强 纪检监察力度,确保单独招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招生程
序录取考生。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具有 2024 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
考生。
四、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准考证》打印及注意事项
(一)第一次网上征集志愿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4 日-- 8 日,
报名网址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
(二)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8 日--10 日, 报名网址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根 据第一次录取情况,学院将决定是否参加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届时
将在学院招生网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三 ) 上 述 报 考 完 成 后 考 生 需 登 陆 学 院 招 生 信 息 网 (https://zs.ulvc.edu.cn/)自行打印《单独招生准考证》。第一次 网上征集志愿《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9 日--11 日;第二
次网上征集志愿《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1 日。
(四)填报专业志愿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要按照填报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 考生可填报 1 所院校志愿和 3 个专业志愿,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请
务必认真填报志愿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间
第一次网上征集志愿报名的考生高职单招考试为 2024 年 3 月 15
日上午 9:00-12:00
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报名的考生高职单招考试为 2024 年 4 月 13
日上午 9:00-12:00
(二)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
考点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试形式与内容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能力测试 ”的评价方法。
(一)文科类考生
1、考试形式
报考学院志愿的文科类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职
业适应性知识 ”的考试。
2、试题内容
文科类试题内容由语文、数学(文科)、英语、职业能力等部分 组成,其中语文 100 分、数学(文科)100 分、英语 50 分、职业适应
性知识测试 50 分,共计 300 分。
(二)理科类考生
1、考试形式
报考学院志愿的理科类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职
业适应性知识 ”的考试。
2、试题内容
理科类试题内容由数学(理科)、语文、英语、职业能力等部分组 成,其中数学(理科)100 分、语文 100 分、英语 50 分、职业适应性
知识测试 50 分,共计 300 分。
(三)对口中职类考生
1、考试形式
报考学院志愿的对口中职类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 ”的考试。
2、试题内容
中职类试题内容由语文、数学(中职)和牧医类、机电类、汽驾类、 旅游类、财会类、农学类、计算机类、幼师类、建筑类“专业综合考 试和技能考试(笔试)”组成,其中语文 80 分、中职数学 70 分、专
业综合 100 分、技能考试(笔试)50 分,共计 300 分。
(四)此次单招考试形式采用线下进行。具体要求详见乌兰察布
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ulvc.edu.cn/)。
七、录取规则
(一)考生体检及其它相关录取资格的信息均采用内蒙古自治区
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学院按照“专业志愿清 ”的录取规则录取。
(三)如遇考生分数相同情况,文科类考生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 低优先原则录取;理科类考生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原则录取;
对口中职类考生按照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原则录取。
(四)学院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审核后确定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 括考生姓名、考生号、考试成绩和录取专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
站公示 7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参加 2024 年单独招生考试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和参加 2024
年普通高考被我院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于 2024 年 8 月一并发放。
(六)已被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并且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
试中心审核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4 年全国统一高考。
(七)考生录取的专业名称以正式发布的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为准。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
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
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缓学资格及学籍。
(三)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474-8308326、0474-8320321
九、学院地址、联系方式
(一)学院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满达东街曙光路南路一号
(二)联系人员:侯老师、陈老师、段老师、纪老师
(三)联系电话:0474-8303449、0474-8303456、0474-8304420、
0474-8308327
(四)邮政编码:012000
(五)学院网址:https://www.ulvc.edu.cn/
(六)学院招生信息网站:https://zs.ulvc.edu.cn/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2024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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