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市-清镇市 综合类 专科公办
学院简介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创建于1953年,由贵州省发改委贵州省粮食与物资储备局主管。学院坚持立足贵州,面向西南,服务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学院是全国食品工业类4星级高职院校,专业竞争力排行并列第15名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现有3个校区,其中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与风景如画的贵州风景名胜区红枫湖毗邻,北校区与风景优美的贵阳登高云山森林公园相伴,南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贵阳河滨公园边上,校园风景秀丽,环境宜人。学院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黔菜学院、酿酒学院、金沙白酒学院、食品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机电与建筑工程系、财经商贸系、文化艺术系等12个教学单位,建有黔菜研究院、乡村振兴研究院、薏仁米研发中心3个科研机构,共24个高职专业。
师资力量:学院拥有一支适应高职教育需求,品质优秀、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300人,其中专兼职教师183人,高级职称占45%,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47%,双师型教师比例为48.1%。有全国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5人、省级优秀教师4人。
办学定位、理念及目标:学院坚持“三为服务”(为政府谋发展,为企业谋项目,为百姓谋幸福)和“四方融合”(政府+学校+企业+农户),着力打造贵州食品工业5.0人才培养体系、产品研发体系、产业发展体系,将我院建成生态特色食品产业人才培养的“头等舱”、技术转化的“发动机”、产业发展的“助推器”,把招生、培养、就业放到产业链上,努力培养具有人文精神、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7020人,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省部级以上奖项200多项。建校68年来,已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毕业生近8万人,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近年来,学院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在97%以上。学院坚持“政产教农”融合发展理念,先后与清镇市人民政府、兴仁市人民政府、剑河县人民政府、正大集团、多彩贵州产业集团、贵州黔菜出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央储备粮贵阳直属库等120余家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共同开发水果白兰地、黔菜产业、食用菌、薏仁米、天麻等生态特色食品和药膳食材研发及深加工,成效显著。当前,学院正围绕“三大战略”、“五张名片”深入推进改革发展,实施“一县一业一策一宴”发展路径,围绕12个绿色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开展人才培养、产品研发和产业孵化,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帮扶模式,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努力建成人民满意、师生幸福的高水平高职院校。
相关事项
考试时间及内容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要求考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达到此条件并符合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命题由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各市州招办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我院组织职业技能测试,根据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分值分别为120分、100分、80分。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的要求执行。文化综合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14日,上午 9:00—11:30。
3.我院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检测该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测试时间为:第一次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09:00开始第二次2021年4月18日(星期日)09:00 开始
志愿填报时间
1.学院填报代码:0030
2.第一次填报:2021年3月19日09∶00至3月25日17∶00
3.第二次填报:2021年4月8日09∶00至4月14日17∶00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选择填报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六个专业志愿。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法规,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2.考生必须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院录取新生的基本身体条件,不限男女生比例。3.录取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本省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网上录取。
收费标准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35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7000元/生、年)
奖助学金标准
1.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5000元/人、年;另外,我院设有学院奖学金,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2.我院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等助学措施。在我院就读的本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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