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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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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河南省教育厅 2300亩

郑州商学院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2021-05-22 20:57 来源:郑州商学院 浏览:5687 手机版

第一章 总则

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形成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促进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根据我校办学特色及专业培养需要,实施“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招生模式,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郑州商学院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4040

第七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巩义市紫荆路136号

第八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郑州商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我校成立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凡属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条 我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招生,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一条 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不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

第五章 报名志愿与考试

第十二条 志愿填报

参加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2021年4月7日9时至9日18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考生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

第十三条 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1年4月16日-18日(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郑州商学院

3.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我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和阅卷,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6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为24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为360分。文化素质测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为考察学生的职业认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我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学籍后,转学、转专业按照高校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十五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总和,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中语、数、外分项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第七章 录取公示

第十七条 我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学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八章 资格复查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第九章 监督机制

第十九条 为落实阳光招生政策,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我校成立单独招生督察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质询,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单独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分。

第十章 其它事宜

第二十条 我校2021年普通类专科学费9500元/学年/生,艺术类专科学费9900元/学年/生,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3000元/学年/生,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5000元/学年/生。学费标准以相关部门核准正式公布为准。住宿费为1500元/学年,公寓标准统一为六人间。

第二十一条 我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建立了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第二十二条 在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教师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校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做好考点疫情防控工作。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郑州巩义市紫荆路136号

邮编:451200

咨询电话:0371-64561666

监督举报电话:0371-64561286

电子邮箱: cgxyzsb@163.com

网址:http://www.zbu.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郑州商学院负责解释。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面向人群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方向备注
艺术设计550101单招

3509900

视觉传达设计550102单招

3509900

工程造价440501单招

3409500

建筑工程技术440301单招

3409500

机电一体化技术460301单招

3409500

旅游管理540101单招

34095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540106单招

3409500

现代物流管理530802单招

3409500

电子商务530701单招

3409500

市场营销530605单招

340950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530301单招

3409500

大数据与会计530302单招

3409500

金融服务与管理530201单招

3409500

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单招

3409500

计算机网络技术510202单招

3409500

移动应用开发510213单招

3409500

商务英语570201单招

3409500

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单招

310015000
美国荷晶大学
大数据与会计530302单招

310013000
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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