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市-雁江区 理工类 专科民办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1〕9号)、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川教函〔2021〕337号)以及《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
院校国标代码:14674
在川招生代码:5796
三、办学性质: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
民办高校
六、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退役军人只能填报面向本类别的招生高校和专业;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只能填报面向本类别的招生高校和专业。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1日
考试地点: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包括职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合计350分(其中职业技能测试150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00分);测试由我院负责组织进行,考试成绩由我院组织评定并通知考生。
八、成绩查询
我院将在12月5日--12月10日开放成绩查询及复核,考生登录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同时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学院官网:http://www.sczest.cn/,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czest.good-edu.cn/。
九、录取规则
(一)我院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总分相同时,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我校审核通过,可由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三)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由于相关专业的特殊性,针对体检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五)学院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由院长签章及加盖本校公章后直接寄送录取考生。
十、新生入学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
就读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大学路1号。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学院根据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的实际情况,采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线上线下分季节循环教学的模式,学制3年,修业年限可申请延长至6年,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时、学分,达到规定学分即可毕业。
教学总课时:2500学时以上,同时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
十二、收费标准
所有专业学费为8000元/年,住宿费为1000-1200元/年,考生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缴纳经国家相关部门核准后的代收代管费等杂费。(注:退役军人学生按照国家资助政策规定享受相关的学费补贴。)
十三、学籍管理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具体按《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相应规定办理。新生入校后一年内可以申请转专业。
十四、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疫情防控遵照学院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章程由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
(二)院校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大学路1号。
(三)咨询电话:028-26095333、028-26597999。
(四)纪检监督电话:028-26095000。
(五)学院网址:http://www.sczes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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