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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工商职业学院

贵州-贵阳市-清镇市 财经类 专科民办

2012年 贵州省教育厅 1000亩

贵州工商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发布:2022-05-09 16:11 来源:贵州工商职业学院 浏览:2766 手机版

贵州工商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贵州工商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民办

学校地址:贵阳市清镇市双桥路105号

学院简介:贵州工商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规划用地1000亩,下设七个学院(大数据学院、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大健康学院、人文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5个专业。

学校鲜明的办学特色、独特的办学宗旨、优良的双师队伍、优质的教学效果、职业化的学校氛围、高品质的就业质量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好评,取得了一系列成绩,得到了教育部、省市各级政府的肯定。2015年以来,学校先后获评“贵阳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文明校园”称号,2021年就业案例入选全国百强典型案例。

第三章 组织机构

招生机构

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学院招生办和招生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监督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设在纪检审计处,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招生、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学院2022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贵州省2022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应、往届高中毕业考生,必须参加高考并填报我校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分数线,学校根据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七条 贵州省应、往届高中毕业考生、中职(中专、职业高中、技校)毕业考生,必须参加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报名后,参加我院分类招生考试,学校根据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八条 特殊专业要求

1、护理、助产专业:女生身高155cm及以上、男生身高165cm及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2、高速铁客运服务专业:女生身高162cm及以上、男生身高172cm及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第九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条 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后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奖学金情况: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档38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2800元/年;

第十二条 助学金情况

学院设立“自强奖学金”、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建立以助学贷款为主的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

1、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勤工助学体系,安排贫困学生课余时间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取得相应的报酬,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2、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项目:我省户籍进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农村贫困学生,发放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免(补助)学费3500元/年;

3、国家助学贷款:学院按国家相关政策成立了学生资助中心,以帮助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使贫困学生完成学业(12000元/年,五年免息)。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工商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贵州工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德印

电话:0851-88518111

传真:0851-88518333

网址:https://www.gzgsc.edu.cn/

学院详细地址:贵州省清镇市双桥路105号

邮编:55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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