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市 理工类 专科公办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53号)文件的要求,保障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我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4636;省标代码:6539。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办学类型:公办;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四条 考试地址为我校平原校区:河南省郑州黄河大桥北中州大道与郑焦晋(晋新)高速交叉口西侧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培养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实用型、技能型高等专业人才。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河南物流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373-7376751。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校招生工作政策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实施招生章程,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等工作。招生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及考核录取办法
第九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和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2.凡参加2023年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考生,均应参加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高考体检等,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3.凡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需满足如下要求:
①应届高中及中专学历毕业生,身高:女160cm-175cm、男170cm-184cm;体重:标准体重增减幅正负10%以内;五官端正,无明显疤痕,色嗅觉正常,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8(E字表),行走无明显内、外八字,遵纪守法,思想进步。
②政审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治安刑事处罚记录,无参加过邪教组织。
③体检要求:身体健康,无遗传病史,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慢性病,无性病。
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退役士兵报考我校免文化素质考试,单招录取退役士兵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第十条 考试与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成绩和报考专业大类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综合知识考试。
2.中职(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综合知识考试和报考专业大类的职业技能测试,择优录取。
3.社会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综合知识考试和报考专业大类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择优录取。
4.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需参加报考专业大类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择优录取。
5.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可向我校书面申请免试入学。申请书格式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53号)。
6.考试内容:
文化素质综合知识(笔试,总分150分)考试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考试方式为笔试,重点考查考生文化知识素养的综合情况,其中语文80分,数学20分,英语20分,思想政治30分;
职业技能测试(笔试,总分150分)考试内容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按专业大类进行技能测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动手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反应能力、观察力和注意力等职业综合能力。
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总分150分)考试内容参照《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按专业大类进行测试,考查考生的文化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增加专业技能面试环节,面试内容包括形象气质、形体姿态、职业素养、中文朗读、英文朗读、问答环节、才艺展示等。
第十一条 计分方法
1. 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毕业同等学力考生: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赋分项。学业水平成绩等级:A等级95分,B等级80分,C等级65分,D等级50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所占比例分别是:80%,20%,20%,30%。
2.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毕业生/高中毕业同等学力考生: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综合知识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赋分项。
3.中职(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综合知识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赋分项。
中职(中专、技校、职高)考生中有地厅级及其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我校将作为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
4.社会考生: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综合知识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赋分项。
5.退役士兵考生:考生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赋分项。
6.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笔试成绩(总分150分)×50%+面试成绩(总分150分)×50%。
赋分项标准: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具体加分项目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学〔2019〕164号)相关要求执行。
如成绩并列,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赋分项、语文、思想政治、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报名、志愿填报及录取
1.报名:考生凭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准考证号、报名序号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上填报我校志愿(院校招生代码:6539)和相关专业或专业方向。全省统一报考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9时至3月24日18时。
学校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我校单招专业目录及招生计划将按河南省教育厅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nwlxy.edu.cn/)查看。
2.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招生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需本人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并将登记表、考生身份证、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于2023年3月27日以安全方式送达我校招生就业处。上述资料通过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技能竞赛情况复审备案后,考生即可获得我校相应专业免试资格。
3.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单招计划预留10个作为退役士兵单列计划,所有专业均可填报,单列计划未完成的可调至单招其他专业执行。
4.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4月5日至4月6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单招准考证打印”专项窗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5.学校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招生就业处负责将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请河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后,按统一规定进行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三条 2023年4月7日至日4月9日在河南省郑州黄河大桥北中州大道与郑焦晋(晋新)高速交叉口西侧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参加考试,统一封闭评卷。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学校免收考生报名费,考试期间交通、食宿自理。
第十四条 我校各专业(类)不限男女比例,不限文理科。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为:学校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文科类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为4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年。公寓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标准拟定:郑州校区:6、8、9人间400元/年/生;平原校区:4、6人间800元/年/生,8、10人间4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河南省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专业分布情况:
平原校区:现代物流管理、现代物流管理(智慧物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航空物流管理、供应链运营、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大数据与会计(注册会计师)、大数据与会计(管理会计师)、金融服务与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机器人技术、食品智能加工技术、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UI)、公共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室内设计、空中乘务、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会展策划与管理、摄影摄像技术、人物形象设计、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驾驶)、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软件技术(UI/UE工程师)、软件技术(开发测试工程师)、计算机应用技术(芯片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乘用车)、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车身修复)。
郑州校区:物联网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工业物联网)、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VR)、计算机应用技术(电脑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新媒体)、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5G全网建设)、云计算应用技术、移动应用开发、大数据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数字媒体技术。
第十七条 资助政策
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颁发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偿还、代偿或减免。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LPR5Y-0.3%)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向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十八条 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平原校区:郑州黄河大桥北中州大道与郑焦晋(晋新) 高速交叉口西侧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郑州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北路3号
招生咨询电话:0373-7193306/7106539
监督电话:0373-7376751
监督邮箱:hnwlzyxyjw@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hnwlxy.edu.cn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hnwlxy.edu.cn/
招生信箱:hnwlxy20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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