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市-金水区 理工类 专科公办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565,招生代码:6270。
第三条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学制三年。
第六条 办学条件: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是2002年由河南省政府批准成立、2003年在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实行省政府主管、河南开放大学代管的管理体制,有效利用河南开放大学优质资源办学,两校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统一领导、一体运作”的运行模式。
学校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占地总面积500亩,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1亿余元,图书100万余册。现有教职工1110人,全日制在校生10400人,高职扩招在校生5046人。
学校秉承“励志图强、与时俱进”的校训,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职业能力提升为导向,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全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建立健全校企协同育人长效机制,成立了河南省人工智能职业教育集团和鲲鹏产业学院,获批人工智能技术及应用、工程智能绿色建造等4个省级工程中心,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省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入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和全国“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码农计划”第二批试点院校。
学校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成功获批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立项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填补了河南省高职院校此类国家级社科项目的空白;师生在各类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50余项、省级奖项近400项,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等多个国家级比赛中取得重大突破。
学校先后被授予“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称号,获批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高水平专业建设学校,多项改革成果被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等媒体报道。
学校将坚持以信息技术应用为支撑,素质、技能并重,推进学历教育与学历、非学历继续教育衔接,多专业、多层次综合协调发展,致力于建设成为“省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院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七条 学校设置有:信息工程与人工智能学院、机电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建筑工程与智能建造学院、人文与设计学院、工商与财会学院、艺术与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乡村振兴学院等八个二级学院,有工业机器人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大数据与会计、建筑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学前教育、音乐表演等29个专业。其中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高水平建设专业群1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4个,河南省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河南省优质职业院校特色专业群4个,省级骨干专业6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特色专业2个。有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2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校内277个实训室,校外134个实训基地。
设置有润心、文心、匠心三个书院,建立了“五育并举”和“三全育人”协同体制机制,形成了“学校—书院—育人导师—社区—宿舍”五级管理体系和“一站式”学生社区体系,办学治校和育人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第八条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立足于服务河南经济社会发展,面向企业生产、管理与服务一线,培养职业道德好、执行力强、素质高、技能精的高等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累计培养合格毕业生4.18万余人,近5年就业率稳定在93.2%以上。
第三章招生对象
第九条 已取得参加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资格者均可参加2023年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的学生(含已参加2023年高考报名的退役士兵)需于2023年3月22日9时至3月24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aeea.cn)选报我校志愿,不填报者将无法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招生。
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2〕2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第四章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条 我校2023年设置现代移动通信技术、音乐表演、宝玉石鉴定与加工、工商企业管理、财富管理、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农产品电商方向)、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市场营销、商务英语、新闻采编与制作、计算机应用技术(智慧文旅方向)、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程造价专业(与加拿大荷兰学院合作办学)、机电一体化技术(与加拿大荷兰学院合作办学)17个专业面向全省单独考试招生720名。
第五章命题和考试方式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对学生知识能力的要求,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的评价方式,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标准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教学[2016]85号)的规定自主命题,组织考试。
考试时间:2023年4月8日。
地点: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36号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校内。
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各专业考试按照分批、错峰、错时段安排,具体安排方案详见准考证。
4月6日至7日从学校招生网或“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中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s://hnou.open.ha.cn/zxzsw/index.aspx。
考试由“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
1、“文化知识”考试:上午9:00-11:30
高中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等级成绩,全部达到C级以上(包括C级)的免试文化课;并将每门课程的A类成绩折合为95分,B类成绩折合为80分,C类成绩折合为65分。任何一门课程未达C级的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
中职考生均需参加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和阅卷的“文化知识”考试,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满分300分。
2、“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下午13:30开始。
高中考生参加各专业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
中职考生参加各专业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
退役士兵考生参加各专业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
凡报考有艺术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艺术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
第六章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十二条 免试对象和条件
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 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录取进入我校学习。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第十三条 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 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1),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3月26日前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用邮政快递方式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第七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按照“专业清”的原则择优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依次进行排序。
艺术专业根据考生文化测试+艺术专业职业技能(专业技能)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退役士兵考生计划单列,计划数20人,单个专业录取退役士兵最多不超过2人,依据志愿,择优录取。录取的退役士兵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退役士兵如遇分数相同,全部录取。
所有报考专业均未录取的,不再进行专业调剂。
第十五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限英语。
第十六条 考生必须参加高招体检,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七条 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17日在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网:https://hnou.open.ha.cn/zxzsw/index.aspx和“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八章招生监督
第十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及责任追究,并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371-69301035
监督邮箱:hnkdjw@126.com
第九章收费
第二十条 学费按河南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文经类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为4200元/生/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收费为46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拟定六人间800元/生/年,八人间6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章学生资助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2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综合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200元和8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学业,修满学分,达到学校毕业标准,颁发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请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学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36号
学校主页:http://www.techcollege.cn
招生联系人:谢海龙 巩大港
招生咨询电话:0371-69301010、58525630、5852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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