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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乌鲁木齐市 综合类 专科公办

1980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72亩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简章

发布:2023-05-28 05:52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浏览:9553 手机版

全国跨省单招院校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兵团十四五重点升本院校

国家级综合职业培训基地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

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一、学院简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80年,是一所集高职教育、职业培训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办学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1134亩,总建筑面积30.2万平方米,现有在册学生13000人,教职工464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58人,讲师82人。学院有国家级大师工作室6个,兵团级大师工作室3个,享受国务院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3人,兵团突出贡献专家1人,2人分别获“中国技工院校优秀教师”“中国首届职业院校教学名师”称号,1人被评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1人获“全国青年技术岗位标兵”称号,1人获“西部技能之星”称号,4人入选首批“新疆工匠”项目,2人被评为“兵团高技能优秀人才”。

学院被批准为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连续承办9届兵团职业技能大赛。2021年,学院入选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学院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共获奖639个奖项,其中国家级技能竞赛297个奖项,与自治区同类职业院校相比,学院在获奖质量及数量上名列前茅。2022年起经国家教育部准许列入全国跨省单招院校。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共设置招生专业44个,招生计划1200名。以下为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image.png

三、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23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考试报名

考生于2023年4月1日10时—4月6日12时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认真阅读“2023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承诺,进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4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可在网上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四、考试

(一)考试内容

实行“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线上面试方式,由我校自主命题并自行组织。 

1.文化素质科目

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评价

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1)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2)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3)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4)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总分300分。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1)网址:http://zj.btc.edu.cn/

(2)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8日10时—4月9日20时

(三)考试时间

2023年4月10日(具体时间点以准考证排考为准)

五、录取

1.录取原则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兵团教育局、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程序

(1)根据“文化素质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2)综合素质评价缺考者,不予录取。

(3)考生总分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4)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3.公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16日—20日在我校招生就业网(https://zj.bt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校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4.录取确认

拟录取考生需于4月22日10时—4月24日18时,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未选择同意,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录取信息确认后的名单为我校最终录取名单。

5.高职单招(含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新生入学与复查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规定区别考生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毕业生学历及就业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6-2950666、0996-2953666、17399115666

考生单招咨询QQ群:629788823

邮编:841007              

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bt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j.btc.edu.cn/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敬业大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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