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 理工类 专科公办 双高计划
一、学院简介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于2009年成立,是东莞市唯一一所公立高等职业院校。建校以来,学校依托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办成具有东莞特色的全国一流职业技术学院”为发展目标,凝练了“政校行企协同,学产服用一体”的办学模式,确立了“服务学生成长,支撑东莞制造”的办学理念,实现了快速发展:建校三年成为万人大学,四年成为省第三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六年位居全省83所高职高专院校第18位、全国1335所高职高专第286位,七年成为省一流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八年迈入高职高专院校全省13位、全国166位,十年成为国家“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先后荣获“全国大中城市社科先进工作单位”、“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教育后勤工作先进集体”、“广东高校优秀后勤服务实体”、“世界莞商大会志愿者服务工作先进集体”、“东莞市社科先进工作单位”、“东莞市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分为三个校区,校本部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3号,建筑学院和卫生健康学院分别拥有独立校区,分别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连马路和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粤晖路3号。其中校本部面积达63.7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2.34万平方米。截至2022年底,有普通全日制学生16061人;教职员工89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651人,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220人,博士72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523人。
学校围绕东莞“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城市特色,对接东莞现代产业体系构建需求,完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电商物流、数字创意、康养护理等“1+7+N”的专业群布局,开设工业机器人技术等53个专业。现有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7个,中央财政支持高职建设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省级品牌专业5个,高水平建设专业6个、省高职教改项目31个、国际工程认证专业1个。近年来,学生在各类大赛中表现出色,共获得各种奖项500多个,其中国家级奖项80多个。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年学校面向高中、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招收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采取招生招工同步方式录取,培养地点为校本部+合作企业,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计划表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计划 | 收费标准 (元/学年) | 培养模式 | 试点类型(依托载体)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年 | 30人 | 学费:6410 住宿费:1100-1400 | 学校培养+合作企业培养时间分别为1.5+1.5学年 | 依托载体:深圳市产品检测行业协会 合作企业:东莞弘诺产品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市东电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东莞市硕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沃特检验技术有限公司、深圳阿尔法商品检验有限公司、广东科正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安博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钛和巴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上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考试院公布为主*
三、报考基本条件
所有报考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同时,应符合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报名条件。
报考试点专业的考生应在录取前与合作企业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对考生高中学段(含高中、中职)就读专业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无要求。
四、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考核方式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线下考核方式。《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
五、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1.5月11-14日,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选择“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进行填报志愿、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
2.考生报考前,需认真查阅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考核方式。经我校审核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志愿。考生报考流程图详见附件1《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流程图》。
3.高校在校生、2023年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
4.报考高职普通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类型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
5.考生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六、报名缴费
1.2023年我校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的学生应按规定交纳学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2.考试科目:《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试费每人每科次40元,共80元。
3.考生于5月16日中午12:00前按照《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自主招生考试缴费须知》(附件2)完成考试费用缴纳。
特别说明: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认真查阅我校招生简章,了解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因报考材料不全,无法通得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责任自负。考生报考资格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所填报的考核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缴纳的考试费概不退费。
4.准考证打印:5月19日打印准考证(缴纳考试费成功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七、考生成绩公示及录取备案
考生考核成绩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八、考核方式及录取原则
1.我校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及专业的招生计划,按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校录取最低分数线根据招生专业计划及生源情况自主划定。原则上,拟录取的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即40分)。
3.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已报考夏季高考并被我校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招生录取。我校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取消其录取资格,不接受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校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报到时须核验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专、职中、技校)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原件。无相应证书或证明者将不予报到注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十、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5月11日至14日 | 考生根据报考流程图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及填报志愿。考生根据系统指引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等待系统自动验证或报考院校资格审核 |
5月15日前 | 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并公布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 |
5月16日前 | 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院校招生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指引缴纳考试费 |
5月19日前 | 完成线上考场编排并指引考生打印准考证 |
5月20日 | 组织考核 |
5月24日前 | 公示考核成绩 |
5月27日前 | 网上录取系统提交考核成绩,并提交拟录取方案及录取最低分数线,报省招生办审核 |
6月初 |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高职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
8月份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因时间紧急,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均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东莞职院招就办”微信公众号。
联系部门:学生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咨询电话:0769-23306889
电子邮箱:zsb@dgp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dgp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xx.dgpt.edu.cn/
学校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3号
邮政编码:523808
十二、招生工作监督与申诉部门
联系部门: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769-23306846
传 真:0769-23306846
电子邮箱:sjjcc@dg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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