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 综合类 本科公办 985211双一流强基计划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并经教育部核准,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注1)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和②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②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注1)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和②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②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注2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注3,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即2022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注3。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注4、5年内注5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注6,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即2019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注6的,也可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15日为网上报名时间,3月11日至31日为报名确认时间。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港澳台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确认,华侨考生实行现场报名确认。
1.网上报名(包括所有考生)
(1)网报入口: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考生端(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lzks/。
(2)网报流程:注册——输入报考信息并上传材料——上传照片——缴付报考费(仅限内地考区,550元人民币/人)——预约现场确认时间(仅限华侨考生)——提交报名确认。报考费一旦缴交,恕不退还。
(3)考生应上传个人证件正反面照片,所持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4)考生应提供其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的证明材料。应届高中毕业生须上传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正本。往届生须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中三年成绩单正本。持国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上传由国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5)持港澳地区学历的港澳台考生须在毕业中学所在地报考。
2.网上报名确认(仅限港澳台考生)
港澳台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确认,由各考区负责确认在本考区考试的港澳台考生报名资格。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确认结果,确认不通过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有关信息并再次提交,逾期不再受理。选择在香港、澳门参加考试且报名确认通过的考生须按报名点要求按时缴交报考费,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3.现场确认报名(仅限华侨考生)
华侨考生实行现场确认报名,由广州报名点(暨南大学)负责。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时须向报名点提交以下报名资料,所有提交的资料需为正本,其中应届生毕业证明、成绩单、国外学历及华侨居留权认证书(或附加证明书)须留下备查。①与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法律关系的证明文书(如考生父母均已离世,需出具考生父母华侨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法律材料);②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本人及其父母一方获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或由住在国出具的相关附加证明书(中文版,须注明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时间及两年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认证书或附加证明书(中文版,须注明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的连续时间及5年以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③考生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④网报时提交的学历证明材料原件。若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须出示同我国和其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的居留权认证,和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开具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取得居留权的时间)。
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的,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报名点同意后方可委托亲属代理确认,确认时应出示考生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及考生报名材料。每位代理人只能为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四)各考区报名确认负责机构及联系方式
1.北京: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3,电话010-89193989转1,010-82837212)。
2.上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465号,邮政编码:200433,电话021-35367070)。
3.福州: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政编码:350003,联系电话0591-86215678)。
4.广州:暨南大学(石牌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邮政编码:510632,电话020-85220130)。
5.香港: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地址: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电话00852-36288787)。
6.澳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电话00853-2855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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