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 综合类 专科民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西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发〔2016〕11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我院积极响应招生改革政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227号)文件精神,我校经过研究制定以下招生简章。
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026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办学性质:民办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
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院地址:广西钦州市西环南路188号
招生电话:0777-2808992/2808993
传 真:0777-2808992
学院网址:www.gxtic.edu.cn
一、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广西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桂考院〔2023〕227号)中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学校官网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广西教育厅审定为准。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按上级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三、报名安排
(一)申报方式:网上报名申请→网上确认→提交信息。
(二)申报时间:3月1日--3月31日18:00止(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
(三)网上申请办法:
1.官网报名:登录www.gxtic.edu.cn网站“报名入口”-“大专报名”填写申报信息。
2.微信公众号报名:关注“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招生报考”-“在线报名”填写申报信息。
温馨提醒:高职对口中职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高职对口中职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
(四)免费政策:免收申报考试费。
(五)网上确认:3月31日18:00止,考生网上提交申请信息成功后,在平台中点击确认报名。考生确认后,不得再修改、不办理退出申请手续。
四、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进行文化基础(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包含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各300分。
2.测试时间
综合测试时间:3月1日-3月31日18:00。
3.测试方式
①网络测试,按我校统一通知时间及要求进行网络线上测试。
②纸质试卷测试,根据各个地区考生情况,到生源学校进行线下考试。
4.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
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且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测试或测试成绩低于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该分数线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定后,我校将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在学校官网(网址:www.gxtic.edu.cn)对外公布)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成绩查询
4月1日至5日,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www.gxtic.edu.cn查询本人测试成绩。
六、上报备案
4月7日前,我校将申报本校且有测试成绩的考生信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上报备案。
七、填报志愿
参加我校组织的高职单招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的考生,于4月8日10:00至10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http://www.gxeea.cn,下同)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分类考试招生)”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资格。考生首次登录“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时使用本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
征集志愿于4月22日10:00至23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分类考试招生)”填报征集志愿。
八、录取
(一)录取时间
第一批录取时间为4月15日至21日,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间为4月24日至25日。
(二)录取和录取原则
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择优录取。即按照投出考生成绩排位由高到低进行专业分配,先录取成绩排在前面的高位次考生,再录取排在后面的低次位考生,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如出现总分(由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时,将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学习能力成绩、语言表达能力成绩、分析推理能力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我院将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同意后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在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后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投档录取
4月15日-21日,广西招生考试院将高职单招批填报有我校志愿且有相应我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根据我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4月22日10:00至23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不变。4月24日至25日进行征集志愿投档。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已经录取的考生有关信息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获正式录取的考生,不需要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及录取。依据教育部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已被高职高职对口中职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24年普通高考统考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五)高职对口中职招生录取与普通高考录取政策一样,考生本年度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其后果自负。
(六)录取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各专业不招收色盲或谷丙转氨酶超过80以上(含80)且肝部弥漫性病变(脂肪肝除外)的考生。
(七)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九、重要提示
高职对口中职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高职对口中职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参加高职对口中职的考生获得正式录取后一律不予退档或换录。获高职对口中职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如继续参加高考统考,其成绩不再作为录取到其他高校的依据。
十、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要资助项目有:
(一)办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16000元/学年/人;
(二)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四)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学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十一、凡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按时报到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在入校体检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检标准的新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执行。
十二、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三、本简章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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