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钦南区 师范类 专科公办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22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联合测试
我校会同区内34所高职高专院校,共同组建2024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现场笔试、成绩互认”的原则,开展高职单招联合测试工作,取得联合测试成绩的考生才具备被我校录取的资格。
二、招生专业
注: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学校官网和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广西教育厅审定为准。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按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三、考生申报
(一)申报条件
已报名参加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桂考院〔2023〕212号)中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日9:00-3月8日18:00止。
(三)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选择考点→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分类考试招生”栏目中的“广西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栏目,进入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查找招生联盟院校网站,从院校网站进入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五)缴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批复(桂价费函〔2014〕113号),高职单招考生报考费100元/人(收费标准: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70元/人)。
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及评分等组织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代章代收。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19:00。
考生按规定填写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缴费后不予办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六)选择考点
考生完成缴费后,选择考点,考点选择成功,方视为申报成功。
(七)打印准考证
考生申报成功后,于2024年3月20日9:00-3月24日9:00,再次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联合测试
所有报考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成员院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
(一)测试时间
2024年3月24日14:30-16:00。
(二)测试方式
高职单招联合测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的考试评价方式。测试以现场笔试的方式进行,测试题为标准化试题,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三)测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300分。内容包含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等。高职单招的文化素质成绩直接使用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原始成绩。
(四)测试地点
联合测试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部分县级市、县设置高职分类考试考点(另设2个备用考点),考生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在网上申报时选定考点,考场安排由系统随机安排。考点设置由联盟院校负责落实,具体安排另附。
(五)入场要求
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准考证及必要的考试文具。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可以进入考场,将证件放在桌面,由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测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入考场。本次考试不得提前交卷。
五、测试成绩
(一)计分办法和排位规则
高职单招联合测试总成绩由专业术科统考成绩、联合测试成绩和附加分组成,其中专业术科统考成绩认同广西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术科统考成绩,联合测试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原始成绩,满分为300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测试获得的实际成绩,由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三部分组成,各占100分,满分为300分)组成。
考生的成绩排位,按如下规则进行排序:总成绩—专业术科统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语文科学考原始成绩—数学科学考原始成绩—英语科学考原始成绩。即: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术科统考成绩排序,专业术科统考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二)附加分
(1)附加分项目、加分标准及申请方式
说明:①表中附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单招、退役军人单招联合测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
(2)附加分公示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附加分,于2024年3月18-29日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进行公示。
(三)术科统考成绩和审核
我校高职单招的所有专业术科统考成绩认同广西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术科统考成绩,我校不另外组织专业术科考试。报考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于3月31日下午18:00前,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专业统考的准考证扫描件和网上查询考试成绩的截图图片以考生名字命名的文件夹,发送到我校招生就业处工作邮箱qzyzzsb@126.com。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材料不属实而影响录取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成绩发布
2024年4月1日后,联合测试成绩及成绩的一分一档表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和广西高校联盟信息网公众号、大篷车宣传小程序进行公布,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考生可自行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查询本人成绩,以及本人成绩排位。
(五)成绩使用
联合测试成绩适用于联盟内所有公办高职院校,共同认可并以该成绩为基础,结合本校其他要求制定录取原则,各联盟院校在同期内不再单独组织相同类型的考试。
六、填报志愿
所有考生均须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一)填报时间
2024年4月8日10:00至10日10:00。
(二)批次设置
高职单招批:供所有参加高职单招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的考生填报。实行顺序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三)填报方式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分类考试招生)”填报志愿。
七、录取工作安排
01、录取时间
2024年4月15日至21日(不含征集志愿录取)。
02、投档顺序
投档时,退役军人单招批、高职单招批、高职对口招生普通批将填报有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各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专业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情况下,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同意后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03、录取原则
1、申报我校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音乐教育专业、美术教育专业、舞蹈表演专业、体能训练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区招生考试院或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的对应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体育类专业术科统考和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相应的专业术科统考或没有参加联合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且联合测试成绩低于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该分数线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定通过后,我校将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在学校招生就业处官网(网址:https://zjb.qzyz.edu.cn/)对外公布)的考生,不予录取。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因所学专业工作性质所限,我校美术教育专业不录取色盲的考生,舞蹈表演专业不录取女性身高低于155CM、男性身高低于165CM的考生。具体可见招生计划备注栏。
3、我校单招考生总分由专业术科统考成绩、联合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以及附加分组成。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总分—专业术科统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语文科学考成绩—数学科学考成绩—英语科学考成绩。即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比较专业术科统考成绩,高分者排在前面;如专业术科统考成绩相同,则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英3门成绩之和),高分者排在前面;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英3门成绩之和)相同,则比较联合测试成绩,高分者排在前面;如联合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附加分,高分者排在前面;如附加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数、英3门单科成绩,单科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上排序均相同且专业志愿相同时,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4、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我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5、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对同批次进档的考生,第一阶段,先录体育特长生,按总分高低排序(遵循录取原则第3点)录取,录取名额不超过我校高职单招总计划的8%,不超过单个专业招生计划的50%。余下的计划进行第二阶段普通类的考生录取,对于已经投档的普通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遵循录取原则第3点)录取,如果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已录满则进行调剂专业录取或退档处理。
6、“体育特长生”的认定:参加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教育厅、省级体育局举办的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体育舞蹈、健美操类比赛团体或个人获前六名(或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体育舞蹈、健美操等项目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考生。由考生向我校提交相关的证书材料,经过我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获得“体育特长生”资格。
7、“体育特长生”的申报方式:2024年2月20日至4月6日期间,考生将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及高考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的扫描件发至我校招生就业处工作邮箱(qzyzzsb@126.com),(诚信承诺书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s://zjb.qzyz.edu.cn/info/1068/1403.htm下载)。
04、录取结果查询
2024年4月22日10:00起,考生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录取查询栏目或者登录2024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投档录取时间如有变化,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
05、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校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八、征集志愿
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各院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和生源情况组织征集志愿。
01、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2024年4月22日10:00至23日10:00。
02、征集志愿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和生源情况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出招生计划调整申请,经批准后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进行高职单招普通批、退役军人单招批、高职对口招生普通批征集志愿。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公布上一阶段的录取结束后录取系统中我校缺额计划进行征集志愿。
03、征集志愿填报方式
未被录取的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分类考试招生)”填报征集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04、征集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于2024年4月24日至25日进行,投档录取规则不变,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不变。
九、录取公示
我校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4月26日前在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
十、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学校官网和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广西教育厅审定为准。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按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十一、重要提示
(一)高职单招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24年普通高考统考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二)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在联合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院校代码:14693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校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西环南路89号
学校网址:https://www.qzyz.edu.cn/
招生电话:18877705006(刘老师),18877705596(黄老师)0777-2596788、2596789
投诉电话:0777-2596839
十三、其它
(一)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二)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简章为准。
(三)本简章的解释权属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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